如果你真的爱他,你就要为他“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说到“爱”,这真是人世间最复杂的一种现象,不亚于“人性”的复杂。爱,给人们的印象是美好无瑕的。可是大家想过吗?美好,有时像绚丽绽放的花朵。当我们见到绚丽多彩的鲜花时往往会驻足观赏,流连忘返,可是不要以为美丽的鲜花都是沁人心脾的,有的鲜花在绽放时会让你过敏,甚至中毒。只有接触才知它的假象,爱亦如此。
在众多的“爱”中,有一种爱叫虚情假意。这种虚情假意的爱不仅在成年人的爱情中经常可见,在对孩子的抚养中也可见到这种可怕的爱,那是因为某种需要而表演的爱。
婴儿来到世上,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看护他是一个非常辛苦熬人的过程,需要抚养人极大的耐心与真心。否则谁能忍受他不分白天黑夜一声乍起、哭天喊地?谁能在半夜熟睡之时因他的需要,抱着喂奶一个多小时?我为什么在许多场合下公开呼吁“给母亲三年的养育假期”?因为大自然给女性设计的主要角色就是母亲。
都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因为他毕竟在母亲身上已经生活了十个月,两人早已血肉相连,心心相印。我的一位同学好友生下孩子后我去看她,他们夫妇俩跟我说,孩子生下来后有三四天没睁开过眼睛,以致大夫怀疑这是个盲婴,当大夫把这怀疑告诉他们夫妇时,孩子妈妈即刻毫不犹豫地喊道:“就是瞎子我也要!”有趣的是,妈妈喊出这句话的第二天,孩子就睁开了眼。如果说,人类的幼子在前三年需要一对一、稳定而令人放心的抚养关系,那么在家庭、社会范围内,我们选择“最佳抚养人”,大家会选谁?妈妈、爸爸、奶奶或姥姥、爷爷或姥爷、亲属、保姆、社会机构?道理都明白!我想绝大多数的人一定首选“妈妈”。为什么?因为除非妈妈有精神疾病,除非她在生活上具有特殊情况,妈妈是这个家庭、社会范围内最具抚养资格、最令亲人放心,也是孩子最熟悉、愿意贴身的人选。
可是这些年,这么一个基本的“自然之理”却被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现实”的人类抛在一边。现状是谁承诺“我能看护”,谁说“给我钱,我来给你看护”,这些不满一周岁的婴儿就会被交到别人手上抚养。
所以,一个人的情感发展取决于他生命的第一年,是否在抚养中拥有出于真正的爱而给予的足够耐心、细心、宽容,甚至小小的纵容。对于一岁之内的初生儿,爸妈大可放开地去爱他,给他足够的情感营养,用你的身体、你的拥抱、你的抚慰、你的笑容、你的声音去表达爱,而不能用钱或借他人之手间接表达你的爱,那是被偷工减料的心理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