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获得信息,邱县中医院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被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免予处罚。


自 详情信息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邯环不罚决(2025104-1号
相对人名称
邱县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武某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30402981243X
主要违法事实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事由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五十七条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第一款和《河北省生 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2)
处罚结果
免罚
实施机关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