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想用业余时间挣点外快,于是花20万买了一幅画

总幻尽头 2022-12-10 09:32:31

浙江杭州,一男子想用业余时间挣点外快,于是他就花20万买了一幅画,珍藏18年后,本以为能卖个好价,可没想到,内行人看完这幅画后就直接告诉他,这是一幅印刷品,最多能值50块钱!男子得知真相后,瞬间就不淡定了。(案例来源:小强热线) 张先生自从退休以后,就经常在家栽花、种草、遛鸟,以此打发自己的快乐时光,可他还有一个特殊爱好,就是平时还喜欢鼓捣一些字画。 自从接触字画后,他这方面的朋友也越来越多,本来就家境殷实的老张,也想通过业余时间挣点外快。

可身边的朋友都提醒他,古玩城里的东西尽量不要碰,因为那里的东西多数都是赝品,也根本没有升值的空间。 一天,他跟一个同样有此爱好的朋友聊天,得知对方的亲属有一幅祖上传下来的画,因为对方的儿子结婚急需用钱,所以就想给那幅画找一个有缘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朋友的话瞬间就打动了张先生,他觉得既然古玩城里的东西不行,坊间的东西绝对值得信任。 为了尽快见到这幅画的真容,他就特意开车带着朋友来到了他亲属的家中。 二人说明来意后,朋友的亲属就把长长的画卷拿出来,摆放在客厅中,对方小心翼翼的打开外面包裹的纸张。左一层、右一层,足足能有七八层,可见这幅画在主人心目中是何等的弥足珍贵。

 只见这幅画上有山、有水、有牛,不仅字迹清晰完整,还有108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张先生看到这幅三米多长的画卷,瞬间就有了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 对方表示,他的这幅画,是黄慎的传世之作108将,这幅画栩栩如生的描绘出了水泊梁山108个英雄的传神之态,绝对称得上是黄老先生的上乘之作。 尽管这是一幅祖传的画,可现在又急需用钱,只好忍痛割爱,如果张先生跟这幅画有缘,可以拿回去收藏。 最后,他花20万买下了这幅画。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8年就过去了,他一直都比较关注这幅画的行情。 张先生认为,按照目前的行情,黄老先生的真迹,应该可以卖到五六百万,他现在就想把这幅画出手,但又不知道价值几何,所以他就想找个懂行的人帮他估个值。 对方认真审视了这幅画之后,却提出了质疑。 对方认为,无论这幅画的纸张还是绢帛,摸起来手感都不对,而且这幅画的画风也不准确,甚至于上面的人物,都不是用笔墨画出来的。

 最后推断,这幅所谓的“古画”其实就是印刷品,连赝品都称不上,根本就不值20万,最多也就值几十块钱。 张先生闻听此言顿感差异,自己花20万元买的画,竟然是几十块钱的印刷品,这个事实让张先生无法接受,犹如遭遇了晴天霹雳。 那么,对于张先生的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对方就是利用张先生不懂字画又急需挣钱的心理,把一张印刷品冒充真迹卖给他,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诈骗手段。 所谓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本案而言,张先生被他所谓的朋友伙同其亲属,共骗了20万元,这样的数额,在诈骗罪中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对方被抓后将会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如果对方一旦被抓,他们人去吃牢饭了,可是张先生的20万还能不能拿回来了呢? 1、在诈骗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如果已经追缴了赃款,会及时退还给被害人。 2、如果在侦破过程中未追缴到赃款,无法退还被害人时,会在之后的审理过程中,可以判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即便犯罪所得被败光不能及时退还,犯罪人出来后,被害人可以向刑审提交申请,将刑事判决确定的退赔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对于这一点,作为受害人张先生没有必要担心,只要犯罪嫌疑人被抓到,犯罪所得必然会被追缴,并责令其返还给受害者。 通过这个案例也提醒各位读者,喜欢归喜欢,千万不要不懂装懂,以免给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最后不仅挣不到钱,还会得到一个哀鸿遍野的结局,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最后,对于张先生花20万买了一副印刷品的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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