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的黄女士向媒体反映了这样一件事:
她将买来的新车停在一居民自建房楼下,该房主家患有自闭症的小孩从二楼跳下,砸中了她停在楼下的车。
黄女士和小孩家属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僵持不下。
据媒体报道,出事的小孩当天从家里二楼跳下,砸在了黄女士新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好在孩子并无大碍,仅轻微伤。
但黄女士的车玻璃出现多道裂痕,损坏严重。
黄女士说,这是辆新车,买来才几个月,多处损坏让她心疼不已。
黄女士告诉记者,车子经4S店定损6000余元,保险公司也将连续3年对保费上调,每年1000元。
也就是说,小孩跳楼砸中车辆,给黄女士带来的损失在一万元左右。
4S店给黄女士的报价定损单显示,黄女士车辆前风窗玻璃、左外后视镜、前舱盖、前机盖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要更换前挡风玻璃、后视镜、前机盖。
黄女士向孩子家长索赔修车款和上涨的保费,但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小孩家长万先生认为,黄女士是在“讹”他们。
据万先生说,他们家自身经济条件困难,无法承受6000余元的修理费用及上浮的3000元保险费用,小修理厂几百元就能搞定。
万先生还说黄女士提的要求很过分,“动不动就五六千元,叫我怎么承担喽?”
黄女士气愤地表示,自己不存在“讹”小孩家一分钱,她只是想把车子修好,现在家长不赔偿了,损失也不能让她自己承担吧?
目前,黄女士已向车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先行理赔。
孩子家长则放话:“我现在就等着法院来传我。”
有网友说,小孩家长这是典型的“我弱我有理”心态,支持黄女士向他们索赔。
但也有网友不支持索赔,认为一万元并不多,孩子有自闭症也是可怜,“就算捐给他们了”……
还有网友在评论区出主意,称小孩家庭赔偿修车的6000元合理,但上涨的保费没必要追偿,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
网友提出可以报警,保险走“代位追偿”,这样保费就不会上涨了。
保险代位权,又称“权益转让”,它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
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