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可是个让不少人盯着的日子——4月30号上午,李铁案二审在咸宁中院公开宣判。大清早的,押送李铁的警车刚开进法院门口,就有不少关注这事的人往那儿瞅。虽说八点半才正式开始宣判,可法院外头早早就聚了些媒体,不过跟一审时候一样,大家只能在门口等着,进不去法庭里头拍摄。听说李铁的家人今儿也没露面,不知道是不想来还是有别的缘故。
根据时间推定,该案已经开始二审了。要说这二审为啥这么受关注,关键就在于大家都想知道李铁的刑期会不会变。从今年2月到4月,他的辩护律师没少往武汉跑,跟高院的合议庭来回沟通。按照咱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只要检察院没抗诉,也没查出新的犯罪事实,二审一般不会加重刑罚。这话啥意思呢?说白了,李铁的刑期大概率不会比一审更长,大家关心的就是能不能缩短点。
其实从一审到现在,争论的核心一直是身份认定的问题,这也是今天李铁上诉的主要理由。他的辩护团队一口咬定,李铁不算“国家工作人员”,而一审定的罪名是受贿罪,这罪名的主体得是国家工作人员。要是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算,量刑标准可不一样——前者起步就是10年以上,严重的能判无期,后者呢,5年到15年不等。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儿,难怪双方在这上面较劲。
按照法律程序,今儿二审结果出来后,要是李铁还是不服,他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过也有人嘀咕,二审都终审了,咋还能再审呢?这事儿咱普通老百姓可能不太懂,但法律流程摆在那儿,该有的权利还是得有。现在大家猜想着,二审结果无非两种:要么维持原判,要么刑期缩短,反正拉长是不太可能了。
再看网友们的评论,那叫一个热闹,啥说法都有。有位网友说得直接:“坚决打击破坏体育环境的恶老鼠!”这话算是说到不少球迷心坎里了,这些年中国足球啥样,大伙儿心里都有数,出了这么个事儿,老百姓心里头窝火。还有人情绪更激动:“害了中国足球,枪毙算了!”虽说有点过激,但也能看出大家对足球圈乱象的痛恨。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有位网友调侃:“若我是铁子家人都不会到场了…难道拿着钱在外国阳光海滩上晒太阳难道不香吗???”这话虽说没根据,但也反映出一部分人对这类案件中涉案人员财产去向的猜测。还有人拿程序说事:“还能继续审,换个普通人,早就不给机会了。”这话里带着点不满,觉得为啥李铁能有这么多上诉机会,是不是有啥“特殊待遇”。
当然,理性分析的也有。有网友指出:“二审是终审,哪能再审。”这是在纠正之前的误解,说明法律程序的规定。还有人说得在理:“罪孽深重不知悔,法网难逃慰民心!”不管结果咋样,法律的威严摆在那儿,犯错就得付出代价。不过也有脾气急的,直接来一句:“再审个锤子”,显然是觉得没必要再折腾,判了就该定下来。
看完这些评论,咱作为旁观者,心里头也挺有感触。李铁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个人贪欲和职业操守的较量。他曾经也算风光,当球员时踢得不错,当教练也带过国家队,可最后却栽在钱眼里头,实在让人唏嘘。二审的焦点在身份认定,其实背后折射的是法律对罪名界定的严谨性——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这可不是小事,必须得掰扯清楚。
从老百姓的角度看,大家关心这事,一方面是因为李铁名气大,另一方面也是对体育圈腐败的零容忍。这些年中国足球没少让球迷失望,好不容易出个本土教练,结果却搞出这档子事,换谁都得生气。但咱也得相信法律,不管是谁,犯了错就得接受惩罚,程序正义得保证,该有的上诉权利也得给,这才是法治社会的样子。
至于刑期能不能减,身份认定能不能改,咱说了不算,得看法院怎么判。但有一点很清楚:不管结果如何,这案子给咱体育圈敲了个警钟——不管啥身份、啥地位,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别想逃脱。中国足球要想变好,就得先把这些“老鼠屎”清理干净,不然永远别想有出头之日。希望这事儿能给后来人提个醒,干干净净做事,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