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精确到月,甚至半个月,早就没有五年一个档的说法了。那五年一个档彻底没用了吗?也不能全盘否定,在吉林还是有些用处的。
吉林省计发基数不统一。2024年长春市94231元/年、江源区84696元/年、农垦企业24918元/年,其他86142元/年,今天案例是辽源市直企业,使用省计发基数7178.5元。

基本情况:男,1965年4月生人,2025年4月退休,60岁整。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到2025年4月退休,缴费40.58年,个账79024.24元,指数0.55。

分段看年限:
1、视同缴费年限(1984.10~1995.6):10年9月=10.75年,建帐前缴费年限
2、实际缴费年限(1995.7~2025.4):29年10月=29.83年,实际缴费年限。
3、累计缴费年限=10.75+29.83=40.58年

计算过程:
1、基础养老金=(本市计发基数+省计发基数*指数)/2*缴费年限*1%=(7178.5+7178.5*0.55)/2*40.58*1%=2257.6元(本案例并非长春市、江源区、农垦企业,所以两个计发基数一样)
2、个账养老金=79024.24/139=568.52元
3、增发养老金是分段发放的,分为三段:21-25年比例0.15%、26-30年0.2%、31年及以上0.25%。
累计缴费年限第21年至25年部分加发=(7178.5+7178.5*0.55)/2*0.15%*5=41.73元
累计缴费年限第26年至30年部分加发=(7178.5+7178.5*0.55)/2*0.2%*5=55.63元
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7178.5+7178.5*0.55)/2*0.25%*10.58=147.15元
增发合计=244.51元

4、过渡性养老金=7178.5*0.55*10.75*1.4%=594.2
四项合计=2257.6+244.51+568.52+594.2=3664.83元
平均工龄单价90元/年

根据主人公自述,是1984年10月开始当兵,1989年5月退伍后进入地方国企工作,视同缴费年限的10.75年中,1984年10月至1989年是兵龄。实际缴费年限中,2002年下岗后,按照灵活就业的60%档缴纳,最后五年提高至100%。从离开单位完全开始自己负担社保缴费后,总计缴费14万。虽然艰苦,但始终坚持没有断缴。

简述:
吉林养老金有两个福利:
1、增发部分对长缴人群友好,累计缴费年限超过20年都有增发部分,且年限越长比例越高,分五年一个段,包含视同缴费年限。这也是前面提过的五年一个档的用处吧。
2、过渡性养老金系数,吉林系数不固定,分1.2%和1.4%。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及以上计发系数是1.4%,不足20年的按1.2%计算。
本案例由于缴费年限长,两个福利都能享受。今年延迟退休的朋友,如果延迟后恰好够20年的,既能享受增发,还可以按1.4%系数(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群),可以考虑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