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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代理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也没有整改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根据财政部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其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规定为: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存在以下这些情形的,将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1、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后需补全材料;
2、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但未能持续符合代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如今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已经正式运行,主要的服务对象有财政部门相关的会计管理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还有社会公众三类用户群体。

那为什么说不允许个人代账呢?
根据《会计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会计代账业务,需设置会计机构,并设置会计岗位指定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账。
所以如果是个人从事代理记账,那么就是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并且对于未经过批准就从事代理记账的单位或个人,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其实简单来说,你要想从事代理记账的工作,那你最少得有两个东西:一是“营业执照”,二是“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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