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每月给婆婆3000元感谢其帮带娃,属于劳务费吗

瑶球球的小班 2025-04-18 13:26:32

4月17日,据媒体报道,山东一位90后女子因婆婆独自帮助其照顾双胞胎女儿,决定每月给婆婆转账3000元作为感谢。

该女子表示:“平时都是婆婆一个人帮我们带双胞胎女儿,非常辛苦,所以我们决定每月给婆婆3000元,知道婆婆肯定不会收,这次直接给她转账,这样她就没有拒绝的机会了,这不是工资,是尊重更是感恩。”

这段话体现了年轻夫妇对婆婆付出的认可和感激之情。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有些人总是把老人当成免费保姆使用,直到自己有了孩子才想起婆婆的辛苦。这难道不是应该做的吗?带孩子本就是父母的责任,而不是婆婆和姥姥的责任。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啊,生完孩子就甩手不管,全靠老人帮忙带。这3000块钱能解决什么问题?如果真的想表达感激,就应该让婆婆休息一下,享受生活,而不是继续无偿地为你们服务。

那么,儿媳给婆婆的这笔钱是否可以视为劳务报酬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笔钱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劳务报酬。

因为根据描述,这笔钱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心意和对婆婆辛劳的感激,而非雇佣关系下的酬劳。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这是一种“工资”或“劳务费”,那么在法律上就不会被视为劳务报酬。

因此,这笔钱不具备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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