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司机随意变道酿成事故,造成货车损失40万后扬长而去

雪峰说法 2023-08-26 11:57:11

河北沧州,女司机高速上随意变道,大货车好心避让险些丧命,造成损失40万,事后女子不闻不问,不愿承担任何责任,让司机彻底失望,扬言:花40万能否换她一条腿?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冯丽是名普通上班族,事发当天下午,她开着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高速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路上车辆很多,她的车一直在左侧车道行驶。

走到两道交汇处,冯丽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走错路,于是她往右猛打方向盘,试图变道拐进闸道口,不料,此时右后方一辆满载大货车驶来。

大货车本是在路上正常行驶,两车速度都很快,可小轿车这下突然变道,让大货车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撞上小轿车,二是往右猛打方向盘。

大货车司机李波心想,这个速度要是剐蹭一下,小轿车很可能车毁人亡,为避让小轿车,李波下意识猛打方向,结果造成车辆失控,撞向匝道口中间的护栏。

当时的场景,可以说是千钧一发,货车狠狠撞上护栏,底下就是高高的山坡,好在护栏还算结实,货车刹车也算灵敏,大货车并未翻下高速,但如此险象也让李波冷汗直冒。

直到此时,冯丽好像才反应过来,对自己刚才的操作失误,采取紧急刹车措施,结果又差点造成后方高速驶来的一辆皮卡车追尾。

本以为大货车出事故后,小车会采取救援措施,结果下一秒,冯丽竟然若无其事的开车扬长而去,此后大货车一直横在匝道上,李波对此胆战心惊。

因为来往车辆速度都很快,很可能会造成二次事故,幸亏高速交警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封堵路段,防止发生事故,同时迅速展开疏散救援。

经过救援,李波身体没什么大碍,但大货车和货物损失却高达40万,交警了解前因后果后,决定找小轿车司机核实情况。

交警通过监控,查阅到车牌信息,并通过车牌找到交管所,最终辗转联系上白色小轿车车主冯丽,结果冯丽的说法,彻底颠覆人们的三观。

冯丽表示:我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我当时就心想,又不关我的事,所以我就直接开车离开,别人在高速公路上不小心撞车,我不可能停在边上去看一下吧?

冯丽认为,自己当时正和朋友聊天,并未看到旁边的车发生事故,而且就算是发生事故,她也没有义务停车,毕竟在高速上停车太过危险。

冯丽还称,自己想要变道的时候,和货车根本没有发生过任何接触,货车之所以撞向护栏,完全是因为车速太快、跟车太近,和我有什么关系?

冯丽甚至直接质问交警和李波:你们现在将事故原因归于我,是不是有点过分?这和明抢又有什么差别?

如此脑回路,着实令人惊叹不已,好像整件事情中,她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此言一出,不但处理纠纷的交警听不下去,为避让女车主差点送命的货车司机李波,更是觉得不值。

对于冯丽这种逃避责任的说法,李波气愤不已,他表示,财物都是身外之物,最起码人身安全没出问题,李波甚至直言:她这车都不值40万,40万就当买她两条腿。

李波的大度让人佩服,不过冯丽态度坚决,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李波现在很后悔,当初不该置自己生死于不顾,现在非但自己损失40万,对方还不领情。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高速随意变道属于违法行为!

高速行驶时,要想变道必须先打转向灯,同时要观察周边车辆,确保安全车距,可冯丽却不管不顾,在高速行驶的匝道口变道,具有高度危险性。

冯丽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交警查看摄像头后,确认其行为违法,并做出扣3分和罚款300元的处罚。

2.其次,货车司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虽然冯丽的车辆和大货车并未相撞,但货车司机正常在道路上行驶,冯丽却突然变道,货车因冯丽的行为而不得不猛打方向盘,两者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紧急避险。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货车司机李波为避让小轿车而猛打方向盘,措施完全合理合法,因此造成损失,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即冯丽需赔偿货车的40万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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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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