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文:西坝岗阿修罗 张家口辑逸

乾隆六年四月(1741),宣化知府王者辅,主持完成了对镇朔楼的重修,其北面匾额曰:“筹边揽胜”。
乾隆九年十一月(1744),工科给事中吴炜补授口北道,来驻宣化。到此一看,镇朔楼已于三年前缮葺一新,那我就倡议开工清远楼吧!在他的主张下,历时三月,乃将清远楼重修一过。此公又独留个小心思:除南向“清远楼”三字,其东、西、北三面题匾,皆由自己包办,东:耸峙严疆,西:镇靖边氛,北:声通天籁。并自撰《重修清远楼碑记》刻石。
修缮旧楼一事,暂且按下不表。

乾隆十年(1745),年初即筹备皇帝的第二次木兰行围。三月份,确定返程的路线,将由多伦诺尔经张家口回京。
在朝廷上下为皇帝巡幸木兰、多伦诺尔紧锣密鼓进行准备的同时,直隶各府、州、县遭遇罕见旱灾的奏折,真个纷纷如雪片也似接连报来。在“乾隆实录”当中,皇帝心忧天下,或赈、或贷、或平粜、或蠲免钱粮,连连以重要批示进行宏观调控,后世能见到的上谕连篇累牍。
八月己酉,皇帝尚在行围途程中。派兵部侍郎开泰前往宣化一带,办理米粮平粜诸事。君臣一段奏谕往来,极有意味。
开泰上奏:“皇上派我去宣化办理赈灾事务,我一定团结当地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妥善抓好落实,努力使受灾群众均沾实惠。”
皇上旨意:“知道了。查灾的事情,要有节制,不能叫愚民心存侥幸,全靠政府。这一次,只所以派你前去,重点是因为俺的车驾俟后要经过宣化,鉴于此处受灾,怕是沿路必然气象荒凉。你去当地,不要透露真实想法,而是要想辙紧急补救,务必使荒凉变热闹。不要对谁都乱讲,你是来检查救灾的,就说是奉旨来查勘道路的,或者说来督促平价卖粮,也行。还有哇!车驾过宣化的时候,如果有愚民希望我施恩(抱大腿哭穷),多多赈济,这是绝对不能发生的情况,你可要务必注意到。我交待这几件事,你等那苏图(由两广总督调任直隶总督)到时,要详细告诉他,一切都由你俩商量着办。”
八月丁卯,又指示:“我到宣化,将检阅部队。哈达哈(瓜尔佳·哈达哈,时任兵部尚书)、班第(博尔济吉特·班第,议政大臣兼管理藩院事)先期前往,预备办理。”
銮舆还未到,军事、民政,皇帝都已考虑在先,到时候在宣化务必有一番好看的排场。乾隆是务实的。

九月癸未(十四日),銮舆由张家口至宣化。
关于皇帝入宣化城的路线,亦经过了诸位大人的精心规划。据《重修清远楼碑记》:向导官先期勘查道路时,考虑到清远楼的工程还未完成,预定在宣化城外迎銮。经吴炜等的竭力督办,抢抓工期,清远楼之重修如期告竣。特别是楼上吴大人的书法,正自熠熠,最值得圣上临幸一观。
于是,“九月望前一日,六龙蒞止,乃由城中临幸。是日风和日丽,飞尘不惊,天颜有喜,顾而乐之,而是楼遂光增千古矣!”
皇帝是高兴的,群臣是高兴的,百姓也是高兴的。君臣心照不宣地完成了按规定路线前进的入城仪式(皇帝肯定见到了清远楼上吴炜大人的书法杰作),并于第二日于宣化演武场检阅了将士。又“赐宴行在宫门,大小臣皆得歌醉饱而咏寿”“於是宣土士民咸乐”。

九月戊戌(二十九日),京城传来喜讯:赐宣化府城镇朔楼御书匾,曰“神京屏翰”。
冬十月,直隶总督那苏图亲自主持刊刻,以“神京屏翰”替换下旧匾“筹边揽胜”。
今日所见此匾,依旧保持了当日形制。右侧上款为“乾隆十年孟冬月”,中间自右向左为“神京屏翰”行楷书,左侧下款是“直隶总督臣那苏图敬刊”,匾正中上沿下钤一方白地红字阳文御宝。
神京,自是指帝都了。屏翰,语出《诗经·大雅·板》:“价人维藩,大师维垣,大邦维屏,大宗维翰。”试析之:披甲武士是疆土的篱樊,军队是护国的城垣,大邦是王畿的屏障,大宗是国朝的栋梁。“神京屏翰”,系对宣化一地重要军事政治地位的极高褒誉,也是皇帝对这次完美行围历程的满意表达。
末了,请允许我等以局外人之心,来度局中人之腹。既然领导已明确表态,希望于亢旱巨灾之下的行程中,看见热闹繁华,那就不得不默许属下在预设的路线上刻意“整景儿”,此即所谓君臣同心、上下一意也。当日之宣化,实乃乾隆与诸臣一巨大的政治秀场,为表演成功计,主要领导与他的僚属们,上台时的心境,何其相似乃耳!
“神京屏翰”与它所昭示的“盛典殊恩”,也不过就是这样罢!

注意!写文章可以根据需要拐弯儿,请自我始。
1992年版《万全县志》收录有《康熙夜宿大境门》故事一篇,大意说:康熙皇帝征噶尔丹回师,车驾于傍晚到大境门外,城上士卒落实皇上此前重要指示精神,守关有责,坚决不给开门。皇帝只得在边墙外住宿一宵。第二天,不仅没有问罪,反而重赏了守门士卒,表扬他们做得好。读罢此故事,令人顿生感慨:请不要以坚持起早拾牛粪的精神来擘画人类移民火星的伟大事业!
我们看乾隆的一次路经宣化,向导官勘道、地方大员预备迎驾,是提前多长时间开始的?
如今的大境门景区,不知道导游还是否在向四面八方的游客们讲解《康熙夜宿大境门》。没见过皇帝出行,难道看戏不曾见过县太爷下乡么?那可从来都是“肃静”“回避”,衙役们一路打将开去的……
借此机会,啰嗦几句,省得另文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