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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日,在重庆沙坪坝区某商场门前,发生了一起“外卖小哥暴打城管”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连城管都敢打,这外卖小哥有点牛”
据曝光的视频显示,一外卖小哥疑似取完餐后准备离开,这时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走过来拦住了他,貌似是因为小哥把车停在了路边。
小哥着急去送餐于是推开了城管,谁知城管直接把将外卖小哥的车钥匙拔了下来,小哥见状当即怒了,上去就把城管暴打了一顿,将车钥匙夺回来后骑着车扬长而去。
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却无一人上前劝阻,甚至有些人表示十分佩服外卖小哥:“居然把城管给打了.....”
事后网友的评论更是一边倒,城管到底有没有权力拔车钥匙?小伙的行为又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事件经过
11月25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商场门口,发生了一起外卖小哥殴打城管事件。
视频显示外卖小哥应该是刚取完餐准备去送外卖,或许是因为他的电动车停的不是地方,于是一名城管将他拦下。
然而都知道时间对于外卖小哥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超时是要扣钱的,所以外卖小哥就不想与城管过多争执,打算骑车直接就走。
但这名城管就是不让他走,为了拦住他直接把他的车钥匙拔下来攥在手里。外卖小哥当时就急了,上去就给了城管一拳,直接把城管打倒在地,接着又按在地上打了几拳。
然后把钥匙夺过来,骑着车去送外卖了。
路过的行人都被这一举动震惊到了,毕竟还从没见过把城管按在地上打的,网友纷纷表示“这外卖小哥是个硬骨头”。
事件曝光后,评论区也是一边倒,没有多少人替城管说话,网友反而站在了外卖小哥这边。
原因是有人认为“城管拔人家车钥匙在先,外卖员只是在保护自己的财物。”
“而就算是城管在执法,也没有权力扣留人家的车辆,更没有权力直接拔人家的车钥匙。”
还有人认为,“电动车是外卖小哥的饭碗,把人家饭碗给抢了,不打你才怪呢。”
也有人说:“现在的城管嚣张跋扈惯了,没想到这次碰到个硬钉子。”
总之,拔车钥匙这种行为在网友看来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因此小伙的反击也是情有可原。
随后沙坪坝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迅速做出回应,表示涉事城管人员并非直属城管,而是由三峡广场商圈管委会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涉事城管人员可能并没有执法权,拔别人车钥匙的行为更涉嫌违法了。
那么,外卖小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法律依据
首先,拔车钥匙的行为属于暂扣车钥匙,属于行政强制行为。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也就是说,城管是有查封、扣押非法物品的权利的,但如果不是城管,则没有这项权利。
而且如果外卖小哥是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被城管拦下,那城管也无权扣押其车辆,此事应该归交管局管。
另外,外卖小哥殴打城管人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来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涉事城管是有编制的公职人员,而且是在执法过程中被外卖小哥殴打的,那外卖小哥可能就涉嫌犯罪了。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构成妨碍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们遇事千万不要冲动,尤其是在面对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时,还是要积极配合、好好沟通,然后才能解决问题,像这位外卖小哥一样,把人打一顿气是出了,但后续可能面临着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此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更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更理性、更人性化的措施,像这种直接拔人车钥匙的行为实在不可取,甚至涉嫌侵犯别人的财产权。
而这名城管被打后之所以没有得到大众的同情,不仅是因为他拔车钥匙的行为,还因为城管经常会给人嚣张跋扈的形象,以至于很难收获大众的同情和理解。
城管与商贩的冲突
之前河南信阳就发生了一起“城管踢翻卖菜老奶奶菜篮”的事件。
涉事城管一看就十分嚣张,或许是因为老奶奶卖菜的地点不对,就一脚把老奶奶的菜篮给踢翻了,菜洒得满地都是,老奶奶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地去把菜捡起来。
路过的一名小伙看不下去,于是立马拿出手机录像,谁知这名城管直接冲到小伙的镜头前质问“你什么意思?”
小伙说:“没什么意思。”
接着该城管又质问了一遍,就在小伙又说了一遍“没什么意思”后,该城管直接一巴掌把小伙的手机打掉了,屏幕摔得粉碎。
可见这名城管简直是嚣张至极,不仅暴力执法,还干扰群众监督执法,他也知道自己做的事见不得人啊。
之后小伙气不过,把视频传到网上,城管的行为立刻引发了众怒。
小伙还透露:“这些卖菜的老人赚不了几个钱,还要跟做贼一样。”
于是舆论愈演愈烈,网友纷纷质疑当地执法部门滥用职权、欺压群众。
最后新县城市管理局迫于舆论压力,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
表示是菜贩违规占道经营在先,执法人员多次劝解不听,随即发生言语冲突,执法人员徐某某一气之下踢翻了菜篮,又打坏了围观群众的手机。
目前已对徐某某作停职处理,也会对围观群众的手机进行照价赔偿。
然而网友对此并不买账,就算是卖菜老人态度固执,也应该采取劝告等更加理性的措施,而不是一脚把别人的菜篮踢翻,还接着打掉路人的手机,明显是做贼心虚。
还有网友说:“只作停职处理并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应该直接开除!”
由此可见,城管嚣张跋扈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的确会面临很多困难,但这并不是暴力执法的理由,这样只会激化矛盾,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而且公民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为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那么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城管和群众友好相处的例子呢?
城管与商贩的“鱼水之情”
当然有,河南许昌的城管不仅不对商贩进行驱赶,还帮商贩一起摆摊。
他们认为“堵”不如“疏”,说十遍不如帮商户做一遍。与其到处驱赶商贩,不如将他们规范起来。
于是他们在市区设置了50多个水果摊位,供商户使用,将管理转向了服务。
夏天他们会提前在树荫底下帮瓜农找好摊位,甚至空闲时还会帮瓜农卖瓜。瓜农有困难需要过夜,他们还会让出城管服务岗亭给瓜农住,为他们提供帐篷、水等。
在许昌城管看来,没有人是因为兴趣爱好出来摆摊的,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出来风吹日晒?
所以商户们需要的是帮助,而不是驱逐。只有互相理解,城管和商户才能拧成一股绳,为城市的美好贡献力量。
况且摆摊未必就会影响市容,它反而为城市增添了一份烟火气、一股人情味。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自古就是公民卑微而又正常的职业,那不仅仅是工作,还可能是别人养家糊口的支撑。
所以城管如果总是简单粗暴地驱赶商户,那只会激化矛盾,根本不利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与其堵不如疏,将管理转变为服务,和商户建立起友好的关系,帮助其到规范的地点摆摊,既能达到执法的效果,也能获得群众的支持,何乐而不为?
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才会有美好的明天。
打的好,就看不惯这种嘚瑟的人
该打!
城管涉嫌抢劫外卖小哥的车,外卖小哥正当防卫,该打
当被拔钥匙那一刻个个都会急,己不是好好说话了[狗头]
该打,打得好
正当防卫[点赞][点赞]
打得好。[点赞]活该。
这些城管晚上敢不敢出门了?不怕晚上
.Mmp太可恶了打死H该
非法冒充执法人员,这罪名可大了!
我就两个问题,第一。假设他是在职城管,一个人可以执法吗?第二,既然是编外人员,没有执法权,拔人家钥匙算不算盗窃,或者抢劫,
打的好
支持外卖小哥打狗[点赞][点赞][点赞]拘留几天也要打狗!
应该判定城管抢劫,我村里有个小孩拦路只抢了人家两块钱判了两年,最便宜的电动车也得三千块,这个城管最少要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原来有马甲护着,怪不得那么嚣张跋扈
城管管太宽了吧
外卖小哥的时间就是生命,许容你一个城管在横行,活该
不存在故意伤害,百果必有因,他为啥不打别人
说得好听城管一时冲动踢老奶奶的菜。一时冲动就是乱踢的理由
关键是有没有被打进医院!
大不了出来又送外卖,谁也管不着
自卫私有财产,无错
这么做交警准备下岗咯
有权力,也有义务。
互殴记入档案
难道就没有一条法律是正当防卫吗?
城管可能也有好的!
城管只能扣非法物品,小哥这是正当物品,改杀
先解释一下非法物品是什么
如果城管做不是自己职责的事算公务吗?如果不算,那是不是犯罪?
打的好[鼓掌][笑着哭][笑着哭][呲牙笑]
差评,竟然没有打死[得瑟]
这是抢劫私人财物。……对制止正在进行的强奸、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勒索……啥啥的,不负责任
好象已经没有防卫这一说,只要动手都有罪,还手即斗殴,
抢劫车辆 就这定型 该死
打人不对 打X打不死有罪
随意停放车辆本来就应该管,还推开城管,现在的小哥都这么豪横了?
城管有编制?消防员呢
打狗不打死,反受其害!
现在的城管跟小贩就像过去,老婆婆跟儿媳妇一样,是对头
外卖小哥可以起诉城管抢劫,,,[笑着哭][笑着哭]
拔了钥匙车就不占道了么?
看了视频,里面有几辆车,怎么就去抢这个了?
很好!
打地好得狠,该打
这个城管是十八层地狱逃跑出来的小鬼。
现在社会要打就打死,要么不打
打得好打得妙
这与黑社会有何不同
.城管执法过了
这社会需要多点热血青年
笑的和秋田一样
最讨厌求关注的文章
打轻了、这种无赖
冒充公职人员什么罪?
谁嚣张就打谁[吐舌头眯眼睛笑][吐舌头眯眼睛笑][吐舌头眯眼睛笑]
不打不行钥匙给人拿啥吃饭?
暴打抢劫人员没有问题啊[静静吃瓜]
漂亮
又不是交警,城管有权利吗
活该挨揍
打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