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子也太猖狂了!
近日,山东德州,一女子相约几个朋友深夜在家里聚餐喝酒,由于他们的说话声音太大,导致楼下的一位患心脏病老人整夜没法入睡,老人无奈报警求助警察,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是几个小青年在喝酒聚餐,于是提醒他们说,你们的噪音太大扰民,打扰了楼下老人休息,请你们不要再发出噪音,女子的朋友自感不妥,准备下楼去向老人道歉。
没想到女子却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向楼下冲去,欲找老人报复,现场民警一看情况不妙,立即紧随其后也到楼下老人家里,民警见女子持刀砍向老人,立即上前徒手与女子夺刀,民警在与女子夺刀过程中,却被疯狂的女子将手指砍伤。
随后,受伤民警忍疼与同行的另一民警将女子制服。
据悉,目前,行凶女子已被德州警方依法予以处罚。
该事件在网上传播后,立刻引起广大网民的热议。
有网友说,“这么嚣张?”“这下好了,治安转刑事了”。
还有网友说,“三年起步”。“你可真行了,冲动是魔鬼,这几年喝不了酒了。”
还有网友表示,“杀人未遂,还有危害公共安全,持械伤人数罪并罚吧。”
不得不说,这女的实在是太猖狂了。本来只是给老人道个歉,承认一下错误就没事了,自己却把事搞大了。
首先,虽然说女子深夜和朋友是在自己家里喝酒,但是他们制造的噪音影响到了楼下老人休息,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楼下老人有权要求女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500元罚款。
因此,女子和她朋友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已经符合予以治安处罚的条件。
另外,女子持刀报复老人、砍伤执行职务的警察,已涉嫌寻衅滋事、袭警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行为人犯寻衅滋事罪,最轻可被判处管制,管制的最短期限为三个月;最重可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袭警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女子的行为已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自己酿下的苦果只有自己去品尝。
通过这件事,再次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
特别是在遇到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一定要积极配合,千万不可与警察发生对抗。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只有自己去承担!
同时也提醒住在小区楼房的人们,即使是在自己家里,也不可制造噪音影响邻居休息,如果要避开楼上邻居休息时间,或者和邻居沟通一下,征得邻居谅解。
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包容,切不可以自我为中心,做出侵害他人利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