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退役军人抚恤金标准非小事,关乎浴血奋战英雄的生活质量与社会公平正义。然而,当前标准是否能令人信服?答案或许是否定的。
现行标准偏重伤残等级,但同级残疾因战、因公、因病待遇相近,欠公平。战场上英勇战士与因病退役者待遇相近,令人不悦。抚恤金未随工资增长,残疾军人生活压力大,亟需调整。
如何才算合理?请参考以下方案(仅为个人观点):
按国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定抚恤金比例,确保与经济水平同步增长。依据“贡献度”划分,既显公平,又令人信服。具体分配方案待定。
一级伤残:战110%,公105%,病100%;至十级递减至战20%,公15%,病10%。确保战士优待,兼顾公病,防抚恤金缩水。
他们付出最多,直面生死考验。若无他们前线守护,哪有今日和平?因此,对于应给予的,我们必须慷慨大方。
此方案虽非尽善尽美,但相较于僵化统一的标准更为合理。您对此有何见解?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