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槿夕先生
网络暴力一直是一个难题,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很多人都在网络上发布自身的评论,有可能对某些人造成一定的影响。
很多起网络暴力案件无疾而终,有关部门也开始进行了整顿,采取了实名制和显示地方 IP,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网络暴力。
这段时间,一位人大教授发布的文章,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宏杰撰写的文章《网络暴力刑法治理中的“法不责众”困境及其化解》。
能够看出,这个学者对于网络暴力的法不责众有自身的研究,还结合了此前因网络暴力离世的粉色头发女孩案例,向大家普及网络暴力后的执法难度,意外遭遇到不小的质疑。
针对网络暴力,我相信很多人都是深恶痛绝,希望能够严惩相关人员,可是面对大量的言论处罚起来是有难度的,田学者在文章中提到了这一点,因此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在她看来,法不责众的难度不小,从“法”、“责”、“众”上能够看出来,让很多人看到了追究网络暴力的难度。
以粉色女孩的悲剧为例,在她染了粉色头发之后,发布到社交平台上,就引发了一群人的辱骂和恶意揣测。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不友好的言论,可是由于参与的人数众多,至今只能成为谴责网络暴力的典型案例。
除了针对个人的网络暴力,还有涉及到男女对立和造谣传谣,针对此类网络乱象,中央网信办持续开展整顿网络环境的专项工作,这都是能够对人的一种警示。
田学者的前半篇文章,讲述了网络暴力整治的难度,后半部分给出了解决方式,没想到一句话引发舆论,成为了热搜人物。
田宏杰是谁?
搜索相关信息,能够看到她拥有众多头衔,研究领域为行政刑法、刑法文化、比较刑法和刑事司法改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只不过是她的一个头衔。
她编写针对网络暴力的文章,刊登在北京市法学会期刊《法学杂志》2024年第1期,足以证明她对社会事件的关注和推动法律建设的责任感。
网络暴力是一个很难根治的社会问题,它只能作为正确地引导,很难在法律层面上强制干预。
与其说它是一个社会问题,还不如说它是人性的一个具象化,有人在网络上帮助他人,同样有人在网络上攻击他人,法律只能对个别人进行处罚,没办法纠正一个人的根本看法。
说实话,有学者出面讲述这个问题,可以引起更多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探究,有利于整治恶意网暴他人的违法人员,还网络一个安全。
田学者在讲到网络暴力的刑法整治重点中,谈到了“要理性认识刑法的作用和功能”、“将网络平台作为重点规制对象”、“注意保护网络暴力治理和言论自由保护之间的平衡。”
有一说一,谈到这里,文章还是很有代表性的,田学者在研究此类问题上,看得比普通民众深多了,正是因为她的深入讨论,不知不觉碰到了第三个问题,网络暴力治理和言论自由保护之间的平衡。
田学者针对这三个问题提出三个具体措施,包括增设“煽动仇恨情绪罪”、“技术层面为网络平台涉及网络暴力防控义务”、“在立法层面保留追究网络暴力一般参与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至此,田学者因提出“煽动仇恨情绪罪”冲上热搜,另外两个办法反而被人下意识地忽略,一旦此项罪名立项,接下来会造成多大的社会影响?
在田学者来看,“虽然《网暴犯罪惩治意见》从多个角度为网络暴力的刑法治理提供了操作指引,但在应对网络暴力的问题上,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刑法确实存在一定的短板和疏漏,无法通过法律解释来加以弥补。”
简单来说,就是目前针对网络暴力在刑法治理上存在一定的短板,应当通过设立“煽动仇恨情绪罪”来加以弥补。
不得不说,佛教都没办法普渡众生,田学者打算用立法来约束个人,停止煽动仇恨情绪,这是不是有些超前思维?
九年义务教育让不少人的素质提升,网络上有恶意存在,同样有人弘扬正能量,一味地将仇恨情绪当作是“猛虎野兽”,个人认为是不妥当的。
请田学者看一看评论区的说法,再回过头来想一想,此项罪名是否能够成为整顿网络暴力的刑法依据。
田教授的话煽动了我的仇恨情绪,她刑拘应该判处“煽动仇恨情绪罪?”
“按照这个教授的说法,那么全国各地设置的抗日战争纪念馆都属于煽动仇恨情绪罪的范畴?”
这一次,田学者真实地感受到网络带来的舆论压力,这是舆论一边倒地指责一个人,影响范围不小。
针对网络暴力,田学者提出了自身的看法,将仇恨言论当作是网络暴力的源头,要求从根本上进行规制。
网络暴力行为的背后是社会中某种对立情绪的长期累积。要实现对网络暴力的有效治理,就必须从源头上对仇恨言论进行规制。
不得不说,田学者将仇恨情绪当作是网络暴力的源头,可是我想问一句,以文章举例的“粉色头发女孩”,多少人是因为仇恨她而发布不友善言论。
田学者认为仇恨言论是“对人不对事”,将规制的重点转向了仇恨言论,那么治理网络暴力的困境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这是经过什么样的调查得出的结论?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为什么会有仇恨?
当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那么仇恨的种子就种下了,有人选择了放下仇恨,有人选择了同归于尽,这都是人性的选择。
我始终坚信一句话,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现代普遍的代价就是法律,田学者的初衷是好的,可是你真的能够凭借立法让人放下仇恨?
一个仇恨言论就能将很多人的悲情故事给掩盖,接下来大家都不讲仇恨了,都在讲人间有爱。
那人就不是人了,那是圣人,也不必存在所谓的法律规则,大家都是圣人,那就不会有仇恨的发生了。
有时候真的不理解教授的话语,可能这就是普通人和学者之间的代沟吧。
此法若立,必被滥用!
这位教授说的话就很具有煽动性,建议作为典型案例重判。
建议增加砖家忽悠胡说八道罪。
尽提些莫须有的罪名。
这种人在古代称为妖人,妖言惑众
长了一张招恨的脸,她是不是有罪?
首先办了这叫兽
教授如果不是不学无术,就是毒蝎心肠。
悠悠众口,岂是堵得住的!
其心不正
一天吃多了没事干
不怀好意的建议
这货是很爱日本鬼子侵略者。
这又是个间谍。
弄不好是个小八嘎的间谍
这样的教授书都读到什么地方去了?一文不值!
特别讨厌砖家
只有禽兽没有教授
仇恨教育怎么算?
你这就是扇动仇恨
相由心生,看面相不招人待见
煽动读者的仇恨情绪,先抓起来再说。
看她眼歪嘴斜的就不是个好东西
不如说立法,网络造谣罪,网络滋事罪!
一看面相,就不是好乌。
有情绪还不能发泄了?
这个教授是日本人
建议专家不要建议
还能不能拍抗日剧?
这些教授的胡言乱语罪该判
社会底层的人,现实中天天被欺负,隔着屏幕骂骂不相关的人,释放释放,找找感觉
这个教授就是在煽动仇恨!
脑袋形状有点怪,好丑啊
设置砖家叫兽胡说八道罪
提这个法的人,也是有扇动仇恨的,他把别人在某一时期的不满情绪当做仇恨,应该先把这个专家判了。
没事做,乱想。
给叫兽立法“叫兽胡说八道罪”。
可以立法误人子女罪
[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这位专家此刻就在煽动立法者和普通老百姓的仇恨对立,请把她判了
日本鬼子屠杀同胞,该不该仇恨?
仇日算不算,这个我真没办法改啊
这样的砖家就该坑之
提议好提,问题是怎么界定?
先用技术手段鉴别水军再说吧!水军和真正的舆情都分不清你怎么掌握分寸?难道一棍子打死不允许批评人?营造死气沉沉的网络环境就是你要的目的???
点个赞,可是谁在宣扬仇恨?这罪定了能执行吗?
你说这话本身就是煽动情绪
先把识别标准写出来
叫造谣罪还差不多,
本身就是在煽动!
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正确思维逻辑就开除掉,以免其祸害孩子们学业
荒唐。
这个专家就是一个浑蛋!
不务正业
这要是真立法了那可有的是操作空间,以后最好不要说话,没准那句就能定义成煽动仇恨情绪,比如骂两句单位工资低
刑法应将严厉打击脱离人民群众实际立法(打击伪砖家胡说八道)
这个罪名很难确定,就像互殴一样,只要法官的素质不够,良心不足,所有在网络发声的人,都有危险,是一种新型的收割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