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章说分录
01
离职前,一定要变更会计负责人信息
案例:
王女士之前为A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到了B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B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王女士被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长期不申报转为了非正常户,而王女士辞职时没有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这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携带A单位的相关资料,但是隔了那么久,A公司早已不知踪影……
张章提醒:离职前一定要去除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信息。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张章就遇到过这么一位会计,离职时未办理财务负责人退出手续,后面这家公司牵涉到了形式经济犯罪,该名会计虽然一年多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但仍然被派出所传唤,要去说明情况(当时这名会计被吓的好几天寝食难安)。尽管最后这名会计证明自己在企业犯罪期间,确不在公司就职。但该案破获期内,仍被要求不准离开所在城市。至今,每每提到这一段经历,这名小姑娘都里流满面!
02
离职前,一定要让接手人在“交接单”签字
财务人员的交接工作,是少有的法律明确规定交接内容、交接形式的岗位。有很多会计离职后一两年,原单位还不断对其骚扰。会计也是因岗位的特殊性,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给原单位充当免费劳动力。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交接工作必须要做的规范。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的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有了签字,以后原单位再找,帮不忙主动权完全在自己手上。
会计交接的政策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附:会计交接手册
这是2023年财政部最新出版的代理记账公司会计材料交接手册,由于会计离职交接没有最新版。交接时,才有代理记账公司最新版交接手册即可,将里面代理记账公司改为新会计或该单位负责人姓名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