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法院判决刷屏了HR圈!
上海某公司老板冯总因为工作争执,冲员工丁力说了一句“滚”!
员工真的“滚”了,结果公司反手解除合同,还不给赔偿。
结果呢?法院判了!冯总的“滚”不算正式辞退,却害公司付出代价——赔了15.98万元!
我们来还原一下这个惊心动魄的“辞退现场”:
事件回顾: 2012年,丁力入职,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 2020年5月15日,因工作起争执,老板冯总怒吼:“滚!” 丁力离开后再也没上班,公司也没明确表态; 6月9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 丁力不服,打官司要赔偿159800元!⚖️一审怎么判?❌ “滚”不是辞退,只是气话;❌ 员工不上班,算旷工;❌ 不支持赔偿!
⚖️二审怎么判?✅ 老板“滚”的语气太模糊,员工理解为“被辞退”情有可原;✅ 公司没发出明确复岗通知;✅ 丁力不上班不是旷工,是“公司没说清”;✅ 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必须赔偿159800元!
HR必须注意这几点:1️⃣ 老板说话别任性,“滚”这种话别乱说,可能一个字就赔十几万!
2️⃣ 员工不上班,流程要走清楚,有没有请假?有没有复岗通知?有没有正式书面处理?
3️⃣ 劳动纠纷怕就怕“模糊地带”,不明确、没记录,吃亏的一定是公司!
法律依据补充《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违法解除的,应支付 双倍经济补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若用人单位无充分依据解除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评论区互动:❓你觉得老板那句“滚”该不该赔?❓员工不上班是否构成旷工?❓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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