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特殊遗产纠纷。七旬癌症患者凌女士因父母留下的房产与父母生前单位产生矛盾,最终通过"居住权+补偿"方案化解争端。凌女士父母是某单位退休职工,2022年相继去世。母亲留下遗嘱将单位福利房捐给单位,并委托单位办理后事。
作为独生女的凌女士认为:
房子是父母共同财产,母亲不能单独处置
自己患癌独居,急需钱治病
单位保管的母亲存款也应作为遗产
单位出示证据显示:
凌女士母亲生前已将银行卡交给单位
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确认接受捐赠
单位已支付全部医疗丧葬费用
争议焦点在于:这套单位福利房价值难认定,双方估价相差300多万元,且都不愿找专业机构评估。
法官发现关键问题:
房子属于单位保障房,不能正常买卖
凌女士最想保住居住权
单位希望将房子用作纪念场所
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协议:
房子归单位所有
凌女士获得永久居住权
单位支付治病补偿款
凌女士将父母手稿书籍捐给单位
法律解读:
母亲只能处置自己的一半房产份额
父亲未留遗嘱部分由女儿依法继承四分之一
创新使用"居住权"既保障居住需求,又维护单位权益
此案为类似纠纷提供新思路:
对特殊房产采取灵活处置方式
平衡法律与人情关怀
避免耗时费力的司法评估程序
数据显示,北京法院2023年通过类似调解解决继承纠纷同比增长35%,体现司法实践的温度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