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的一位施先生和他的家人,碰到了一件让人心里难受的事儿。
今年2月,施先生的老爸离世了。施先生处理好所有事情,打算组织亲朋好友一起送别老爸。
没想到,在他和家人忙着办丧事那会儿,突然发现了一件怪事。原来,15年前他给老爸买的那块墓地,管理方竟然没经过他点头,就悄悄卖给了别人,现在那里都已经是别人的“地盘”了。
施先生瞅着那块地,心里头真是烦透了,也痛得要命。明明是自己掏腰包买的,可上面却立着个陌生人的墓碑。
他老爸下葬的时间和步骤只能重新规划了。
话说在2010年3月份,施先生跟一家公墓管理单位签了个买墓地的合同。他当时掏了23800块钱,买了一个墓位,打算将来给老爸用,这个墓位能用50年呢。
那时候,公墓管理的人跟施先生保证,墓地的修缮和维护工作都由他们来干,保证墓穴一点问题都不会有。
可是,到了2025年2月施先生父亲离世,他打算照原计划给父亲下葬时,才惊觉那块墓地早在2013年就已经卖给了别人,并且在2020年就被用掉了。
施先生觉得,现在最重要的事儿是赶紧再找块一样的墓地,好让老爸安息。
没想到公墓的管理人员跟他说,公墓里已经找不到同样大小的墓位给他挑了。
碰到这个突如其来的状况,施先生只能再去找别的墓地,而且还得多花一笔钱。
事后,施先生和公墓管理方都试着去聊聊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可最后还是没商量出个结果来。
施先生一怒之下,决定把公墓管理单位告到法院。他要求废除那份《墓地购买协议》,还要让对方赔偿他因为墓地被转卖而多花的钱。这其中包括他得重新买墓地的钱、办丧事的花销,还有因为这事儿他受到的精神损失费,加起来得有35万。
法庭上,被告说,他们那边的人搞错了,所以施先生15年前买的墓穴,在2013年不小心卖给了别人,到了2020年,那地方还被人给用了。
被告还说,事情发生后,由于那个公墓里没有和之前一样好的墓穴给施先生挑了,他们也明白这样会让施先生多花些钱。所以,他们愿意给施先生一些精神损失补偿,但具体要给多少,还是得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适当减少一些。
法院审理后判定,公墓管理方的出错是施先生合同目的泡汤的主要原因,这就算是严重违约了。所以,施先生现在有权利终止合同,并且让管理方赔偿损失。
法院仔细琢磨后,给施先生定了赔偿的钱数。他们看了当地的墓地价钱、办丧事要花多少钱这些情况,最后判公墓管理那边得赔给施先生28万。这28万里,有再买墓地的钱、办丧事的钱,还有给施先生精神损失的钱。
判决结果出来后,公墓管理处在隔天就立马给了赔偿金,施先生这边呢,也说了接受这个结果,这样一来,这场纠纷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总结:】
一个坟墓居然能卖两次,这事儿听起来真是离奇得很。
坟墓是一种别样的物品,它承载着人们深深的情感意义。
但由于墓地管理团队的疏忽,施先生和他的亲友们在为施老先生办理安葬事宜时碰上了麻烦,这让整个安葬过程变得不顺畅,同时也让他们感到非常伤心和不满。
很明显,墓地管理方进行赔偿要求是合乎情理的事情。
就是盼着那些管墓地的能长点心,以后做事更细致、更小心。想想看,跟客户签协议那会儿,签的可不是冷冰冰的文字,那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有那份沉甸甸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