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见过卖房的,没见过这么卖房的。
近日,广东惠州,36名男子被一名名叫“刘佳”的女子以“恋爱结婚”套路购房,背负百万贷款。

让人蹊跷的是,这36名购房的男子,不仅恋爱的对象是“刘佳”,购买的还是同一小区同一栋楼。
据当事人姚先生回忆,女友“刘佳”在恋爱期间,表现的非常温柔、顾家、贤惠,约会时,也从来不物质,处处替姚先生考虑,完全符合男人找对象的标准,一下子就让姚先生沦陷。

当姚先生想进一步确认关系(结婚)时,女友“刘佳”却表现的非常反常,态度也很明确,必须在广东惠州某小区某栋楼买一套房。
姚先生虽然不理解,但为了满足女友的要求,狠心贷款百万购房,女友“刘佳”还贴心的拿出三万替姚先生付首付。

后来,姚先生发现,女友“刘佳”不仅和自己谈恋爱,同时还有36个男朋友,而且都在同一栋楼买了房,姚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套路了——遇到“房托”了。
女友“刘佳”谈恋爱是假,卖房才是真,可是,就算姚先生反应过来,一切都为时已晚——女友“没”了,贷款也背上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种套路,真是让人防不胜防,男的明知道被套路了,也无计可施,因为这一切,都是合法的,“女 房托”只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谈恋爱违法吗?
同时和36名男的谈恋爱违法吗?
要求男的买房违法吗?
分手违法吗?
好像都不违法,但又觉得哪里怪怪的。
更重要的是,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女的似乎没占男的任何便宜,还倒贴三万首付,男的只能自认倒霉。

不过,女友“刘佳”是女的还是男的,很值得怀疑,背后很可能是一个团队的专业化运营,这一点可以作为突破口,不过取证很困难。
从时间和精力上来讲,一个女生是没法同时和36名男的恋爱的,哪怕只是敷衍的交往,时间和精力都分配不过来。
背后应该有女友“刘佳”的同事们配合,而“刘佳”的同事,很可能是些抠脚大汉,男同事冒充“刘佳”进行网络聊天,然后真实的刘佳负责线下见面。

这其实就是某些房产中介为了卖房,弄出来的套路,打着恋爱的名义,把一些地段不好的,卖不出去的房子,高价卖给“男朋友”们,女友“刘佳”们则负责拿提成,房子一卖出去,就一脚踢开男朋友。

跟前几年流行的酒托、饭托差不多的套路,只是“房托”的套路更加让人防不胜防,男的损失也更大。
所以奉劝那些急于找对象的朋友,一定要睁大眼睛,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所谓恋爱,避免自己被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