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霍州市某迪厅发生一起惨案——某家私营企业销售科副科长李建国被殴致死。而凶手的身份很不一般。施暴者朱某某系霍州市公安局民警,其父是霍州市政协常委,母亲是临汾市人大代表。
此案很快引起轰动,山西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以组织黑势力团伙性质进行追查。经调查,朱家人之所以在当地如此嚣张,和时任霍州市市委书记的王月喜逃不开关系。

王月喜就这样进入了纪检部门的视线。
1956年9月20日,王月喜出生在山西省临汾市某个偏远山村。他自幼勤奋苦读,在1975年当上了公社团委书记,20岁就成了乡镇领导干部。
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以后,王月喜毅然走上考场,最终被山西师范学院录取。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临汾市龙祠公社,担任副书记。
王月喜的仕途,可以说一帆风顺,从公社副书记到镇长;再到共青团临汾地委书记、永和县县长、永和县委书记、霍州市委书记,可谓青云直上,官运亨通。

早年在担任贫困老区永和县县长期间,王月喜精心将当地红枣推向全国,反响良好,人们尊称他为“红枣书记”。可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县长,后来还是堕落了。
2000年3月,王月喜为了往上升迁,花钱托人找关系,四处打点,最终成功调任霍州市委书记。从此,他看到了钱的威力,开始加大马力捞钱,为接下来沦为“卖官书记”埋下了伏笔。
王月喜成为霍州一把手以后,几乎给重要的职位都定了价:有实权、有钱的部门一把手15万至20万元;各乡镇和二类局一把手5万至10万元;其他单位一把手大约3万元;一般副科级干部1万元。
某个乡党委书记,靠着给王月喜行贿,成功拿下了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职位。让行贿者当专门查行贿受贿的检察院反贪局长,堪称千古奇闻。

王月喜从小家里穷,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职务的提升,追求金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那个原本朴实无邪的山里娃,已经成了见钱眼开的“吸血鬼”。
除了卖官、替人办事等,他还有大多数贪官所不具备的“才能”——卖书。
王月喜有些文化,爱好写作,还是中国作协会员。从1995年出版第一本书开始,他一共出版图书20余本,累计200多万字,其中散文《朱家院》竟能入选山西省小学课本。
出书后,王书记一手送书,一手要钱。他的书的标价很高,没有在书店公开出售,而是被送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下面的人强行完成摊派任务。就这样,王月喜的作品被批发给许多单位,人手一册都“拜读”不完,剩下的只能成捆地堆放在墙角里。

王月喜主政霍州期间,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一大批老干部的不满。这些老干部决心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
2003年,王月喜拟升任临汾市委宣传部部长。老干部们得知后,义愤填膺,让这样的大贪官上位那还了得?
他们决定举报!
在寄出举报信没有结果后,老干部们又自费包了两辆车,远赴省城当面举报,只可惜还是没有后文。他们不甘心,由推选代表长期居住在北京,不定期地去递交举报信,义无反顾地在信上署上了名字、原来的职务、党龄。
这一告,就告了四年多。举报人从17名开始,陆续增加到128名。期间,有十多位老干部离世,但剩下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直到2006年,霍州民警朱某某杀人案发生。此案在当地轰动一时,影响恶劣。在朱家倒台后,他们的背后保护伞王月喜终于浮出了水面。当年6月,王月喜被“双规”了。老干部们奔走相告,欢欣鼓舞。
2008年,王月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这个曾经的山西省杰出青年、农村改革新闻人物,没有坚守住初心,最终身陷囹圄,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参考资料:
“文官”王月喜的双面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