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关爱服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记者了解到,我市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助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孤儿助学补贴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申请该项补助需提供孤儿基本信息(原申请孤儿时的材料);助学申请、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可以学信网上打印,请学校加盖公章)、在读证明(原件);孤儿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社会散居孤儿可向乡镇(街道办)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由福利机构统一向所属民政局申请,民政局审批。

孤儿助学补贴
服务指南


补助对象
PART/ 一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申领条件
PART/ 二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标准/待遇
PART/ 三
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申请材料
PART/ 四
1.孤儿基本信息(原申请孤儿时的材料);
2.助学申请、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可以学信网上打印,请学校加盖公章)、在读证明(原件);
3.孤儿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申请流程
PART/ 五

社会散居孤儿:
(1)向乡镇(街道办)申请;
(2)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
(1)福利机构统一向所属民政局申请;
(2)民政局审批。
申请时间
PART/ 六
1月1日-12月31日
咨询电话
PART/ 七
-各县(区)咨询电话-
惠州市民政局:0752-2882525
惠城区民政局:0752-7809329
惠阳区民政局:0752-3355132
惠东县民政局:0752-8160896
博罗县民政局:0752-6206275
龙门县民政局:0752-7782185
大亚湾区民政局:0752-5562772
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752-3278714
来源:惠州头条app(记者马海菊)、惠州市民政局,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