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补充公积金”机制,谁从中收益最大?

编中人 2025-04-15 09:01:59

大家都知道,单位不缴社保就是违法。

那么,不交公积金呢?

有些朋友可能不在乎这事,或本身只缴纳了社保,所以潜意识里认为不缴公积金是不违法的,其实这就是典型的认知偏差。

根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并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或少缴。

所以,公积金从来都是有法律红线的。

而且,单位若未开户或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主管单位则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办理,对逾期单位将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

有些人说单位会不会强制约定,比如通过协议双方约定来规避,需要指出的是,此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

不过,若单位出现经营困难,再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是能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

因此,打工人别以为没公积金是正常的。

按规缴纳公积金,利国利民且利己。

所以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朋友来说,没有公积金是很难的,哪怕就是合同编,只有自己敢维权,公积金是可以拥有的。

而且公积金追缴不受劳动仲裁时效限制,即使职工离职多年,仍可追溯单位责任。

不管是对谁,单位不缴公积金涉嫌违法。

以上是对“基础公积金”的讨论,接下来就说与它相对应的“补充公积金”相关情形。

这个“补充公积金”是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基础上,由单位自愿为员工额外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一种典型的非强制性福利。

这个也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所独有的,它常见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基本的不同,它需足额缴纳税款。

对单位来说,其承担部分需从自有资金中支出,不得挪用财政拨款,这点请放心。

这个“补充公积金”制度,主要来自地方试点, 比如上海和天津,其中,天津部分单位补充比例达30%,这点福利性很强。

有些人想找文件,太久远的,我就不举例了,我印象中有《关于实施芜湖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4〕2号),还有就是这个四月的《常州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这两份文件都提到了“补充公积金”机制。

举个例子,月薪一万的公职人员,原先的公积金是2400元,如果补充公积金按照最高比例,而且还是单位全额承担的话,那这个员工的公积金就是月入5000元。

如果放到大型国企、央企,比如国家电网、“三桶油”和烟草,那么你会发现有些东西会限制了自己的认知,似井中窥天。

补充公积金能增加贷款额度,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若是从综合收益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员工受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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