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在这个单位可以光明正大搞“师生恋”

编中人 2025-04-17 08:48:54

在体制内,有所学校叫作县委党校。

它一般还有其他称呼,比如行政学院。

党校教师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老师”,但被称作老师。

其学员也一般是党员干部,并非普通学生。

二者因为一场培训而相识,可能因为相识而变得不寻常。

记得咱们单位,有个领导,几年前未婚,去异地考察公务员,结果这位女领导和“下属”一来二去互生情愫。

最后,两人由上下级关系变成了合法夫妻,如今已生二胎。

可见,体制内的缘分也不奇怪,都从认识开始。

党校作为一个培训干部的场所,严肃而神圣,它能够充分展示一个人的能力,学员与老师因某些特质而互相欣赏也挺正常。

党校这些人从一些高校招了不了高素质的“老师”。

党校教师本质上是党的理论工作者和政治干部,其职责是强化党的领导,而非单纯的知识传授。

校教师任职以党校系统内部资质为准,无需普通教师资格证。

换句话说,谁都可以成为党校老师,只要履行相关的程序。

所以,党校老师的身份后,还有其他身份,比如编制与职级。

党校教师的资质核心是“政治合格”,所以拿个人大事来说,只有没有利益交换,那十之八九没有问题。

何况对方还是体制内的,那怎么就不能“”光明正大”了。

再来了解党校老师的基本特征。

党校属于事业单位,老师们工资由财政保障,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属于合法固定收入。

其中,绩效工资与教学、科研任务挂钩,需通过考核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是不允许“讲课赚钱”的。

比如,党校教师可受邀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开展专题讲座,但需经单位批准,且不得收取与职务相关的报酬。

在党校培训,老师和学员看对眼了,也是需要避嫌的。

不论什么情况下,都必须维护“师道尊严”和“政治纯洁性”。

师生恋若涉及权力不对等或利益输送,可能被认定为违纪。

多数党校在《教职工行为规范》中明确要求教师与学员保持“纯粹师生关系”,禁止谈恋爱或发生不正当往来,违者可能被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甚至纪律处分。

所以,这个“正大光明”,最好不要在培训期间,而是在培训期满后,两人以“主任”的身份进行交往。

不过,咱们历来尊师重道,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但也不必因此有了思想负担,可以光明正大地享受“师生恋”了。

总之,党校教师的婚恋自由并非绝对,需以“不损害党的形象、不妨碍公正履职”为底线,要避免因私德问题影响政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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