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年前发生的一个强奸案子。
说的是豫东某一个小村庄,村头住着娘儿两个,老娘五十来岁,女儿二十来岁,还没有出嫁,女儿的爹前几年得病死了。
村上有一个二流子男人,看到这一家孤儿寡母好欺负,时不时来骚扰,将娘儿俩气得不行,也没有办法。
这天深夜,这个男子翻墙入院后,拨开娘儿俩的门,娘儿俩吓得战战兢兢,老娘说,只要不伤害闺女,屋里东西你随便拿。
男子说我不要东西,要钱,拿钱来。
老娘好不容易给他找了300块钱,可是男子还不走,说我饿了,给我做8个荷包蛋。
男子吃完荷包蛋后,将匕首在娘俩面前比划,说,你们趁早给我识相点,让我跟闺女玩玩,然后就走。
老娘说,这不行,俺闺女还没结婚呢,传出去以后咋找婆家呢。
男子逼着让老娘去别的房间,老娘护着哭哭啼啼的闺女不走,男子恶狠狠地说,好吧,我让你当面看着是怎样干你妮儿的。
说着男子用刀逼走老娘,然后扑向她闺女……
再软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就会做出惊人的事来。
老娘看着男子在糟蹋自己的闺女,不能不管啊,她突然拿起一个木棍,照男子的后脑勺上就是一下,这时候女儿也翻身起来,娘儿俩怒火迸发,合力将男子打得不会动了。
男子被打死了,怎么办?娘儿俩又开始害怕了,娘说,怕也没用,他该死,趁天还没亮,咱们给他埋了吧。
于是,他们在附近的菜地里挖了个坑,将这个男子埋掉了。
很快,东窗事发,警察从地里扒出来这个男子,法医鉴定,男子不是打死的,是被埋后窒息而死。
这就麻烦了,母女俩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了。
最后法院认为,案情经过综合评价,母女俩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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