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装修工人死在女子新别墅内,女子赔偿2.8万后找公司讨说法

雪峰说法 2023-08-26 11:56:39

湖南长沙,女子请公司装修120万婚房,停工期间工人偷住,并发生意外死在屋内,女子婚房秒变凶宅,还被工人家属找上门索赔28000元,女子不服找装修公司讨说法,公司:找我们领导必须预约!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黄娟是湖南长沙人,是一家小公司的会计,她家庭条件不错,有个长相工作都不错的男友,两人已经谈婚论嫁,为准备结婚,黄娟出资120万,购买一幢小型别墅当婚房。

为装修出自己想要的效果,黄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装修公司,双方签订合同后,一切工作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装修公司效率很高,不久后,别墅的内部改造基本完成,黄娟向装修公司申请停工,对方将工人通通撤出现场,随后黄娟又向物业进行报备。

黄娟所说的这些,从装修日检记录上也都可以看到,记录显示,5月27日和28日,别墅内都没有工人工作,29日已全面停工,之后房子一直处于无人状态。

黄娟万万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几乎崩溃,6月1日上午,她接到装修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称公司的工人,在别墅内发生意外离世。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黄娟郁闷不已,自己的别墅本是准备用作婚房,现在却一夜之间变成凶宅!换做谁也无法接受。

更让黄娟无法理解的是,房子装修明明早已停工,为何还有工人出入自己家,甚至还在别墅内意外离世?黄娟决定仔细调查一番。

后经过仔细了解,黄娟才得知真相,原来,出事的这么装修工人是外地人,主要在各种工地做装修,黄娟家的工期结束后,他又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

由于工人没有固定住处,住宾馆又嫌太贵,于是他为了省钱,便在每天晚上下班后,偷偷翻过黄娟家的窗户,潜入里面休息。

事发当天,工人因身体突发疾病,最终死在黄娟别墅内,事情发生后,家属找到黄娟讨要说法,毕竟人是死在自己家中,黄娟为息事宁人,赔偿给工人家属28000元。

可赔偿完之后,黄娟越想越觉得委屈,自己精心准备的婚房,瞬间变成凶宅,结婚肯定无法使用,就算想要出手,价格也要大打折扣,明明自己也是受害者,竟然还要赔偿别人。

且黄娟认为,自己当初明明已经通知装修公司撤场,可对方却不遵守约定,私自潜入自己家里居住,这才会导致意外身亡。

黄娟觉得,这件事是装修公司管理不当引起,可她反复几次找装修公司,对方都置之不理,当黄娟提出要见负责人时,对方竟要求提前预约,这让黄娟十分郁闷。

黄娟决定曝光至媒体,调解员陪同黄娟一起找到装修公司,面对黄娟的到来,工作人员四处躲避,最后甚至直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工作人员表示,黄娟已经赔偿过死者家属,此事已经处理完毕,赔钱完全是黄娟自己的责任,和装修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如果黄娟再纠缠不休,公司有权报警处理。

眼看对方完全蛮不讲理,黄娟没有任何退让,一直和工作人员据理力争,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恶人先告状,率先报警称黄娟在公司闹事。

面对警方到来,黄娟指责公司管理不当,让人私自入住自己家别墅;公司解释称,双方的装修合同还在履行中,装修工作还没做完,公司根本没有接到离场通知。

公司认为,就算是黄娟已经通知停工,但装修设备还在别墅里没拿出来,所以装修工人需要在里面看守,工人住里面没有问题。

见公司不承认管理有问题,黄娟又拿出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产生的所有费用。

黄娟的意思很明显,既然你们说工程没有结束,现在工人死亡,属于安全事故,责任应该由公司承担,可公司此时却耍起无赖,十分强硬的表示,自己一分钱不会赔。

公司甚至叫嚣,不想再和黄娟废话,要是黄娟有本事,就直接去起诉公司,最后黄娟表示,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此事该如何认定?

1.首先,工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

工人在装修期间进入黄娟别墅无可厚非,但目前已经停工,黄娟也通知装修公司退场,即使设备还在里面,工人也不得私自翻越窗户进入,否则属于非法进入他人住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工人侵入未装修完毕的别墅,没有对人的住宅安宁产生危害,可认定为情节较轻,由于已经身亡,无需进行治安处罚。

2.其次,装修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认定装修工程仍未结束,根据合同规定,公司需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黄娟因婚房变成凶宅的损失,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若认定装修工程已结束,工人无权进入住宅,则公司对工人的管理存在问题,因过错行为导致意外发生,需承担过错责任,无论是工人死亡,还是住宅贬值损失,公司也有一定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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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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