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召开第四次文物普查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
8月7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木丽主持召开了第四次文物普查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与云南省、丽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丽江古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开始,古管局保护建设科和四荣科长宣讲了丽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并结合丽江古城遗产要素保护状况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随后,丽江古城遗产研究院施寿增院长汇报了丽江古城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及遗产监测、挂联制度执行情况。

会议上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木丽作出重要指示,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及丽江古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保护,切实提高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要持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具体人员,将工作落实落细,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杜绝推诿扯皮和消极应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推进文物普查及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

三是严督实查,确保实效。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市、区、县文旅局负责人,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公司)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大研街道、束河街道和白沙镇政府主要领导,丽江古城博物院、三朵园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束河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遗产地所属各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采写/和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