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看似轻松的 "副业" 真的靠谱吗?医疗行业的这一乱象,正在被严肃查处
4月2日,某市纪委监委公布了一起医务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案例:
罗某是某区一家公立医院外科科长,2020年7月至次年12月,他在医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某药店,作为该店正常营业的重要资质。罗某每月从该药店获取500元的报酬,累计获利9000元。2024年8月,区纪委监委在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罗某的该问题线索。2024年12月,罗某因违反有关规定挂靠证书获取非法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后,这一案例受到了多家官方媒体的关注,并纷纷就此事发表评论,阐述了“挂证”这一行为所带来的隐患和背后潜藏的深层问题。
人民网在对此次公布的案例的点评中提到:事实上,罗某绝非个案,在各地发布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违规”挂证”现象屡见不鲜,其中不乏取酬数十万甚至上百万者。
“挂证”躺赚?已有多名医务人员受罚!
其实,“挂证取酬”在业内并非新鲜之事,发现之后被严肃查处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2024年4月,某县纪委监委在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时,接到群众举报:“当地某药房没有医生审方拿药,销售员却常推销高价药。”经核查,该药房名义上的驻店药师为当地中医院工会主席户某,其实从未坐堂履职,却持续领取1.66万元报酬。最终,户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某妇幼保健院药剂科负责人因挂证行为被处分并追回违纪所得。某市一诊所甚至签订“租证协议”,一名医师将执业证书租借他人,作为诊所负责人“挂名”十年,每月收取3000元,最终当事人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罚款……某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检查某口腔诊所时,发现其负责人陆某无诊疗记录。经查,该诊所实际由祝某经营,陆某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给祝某,违反《医师法》相关规定,被处以20000元罚款。某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对一家医院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实际仅有1名医师在岗,有12名注册医师未到岗执业却下达医嘱、签署医学文书,还每月领取医院发放的“工资”。经进一步调查,这12名医师与医院达成了“挂证”的口头协议,医院使用多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借这些医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甚至独立值班、抢救患者、签署死亡证明等,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对此,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依法对医院及当事医师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些案例折射出医疗行业 “挂证取酬” 的严峻现状。纪检监察部门指出,这种行为看似是个人资质的 “合理利用”,实则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潜藏药品安全隐患,直接损害群众就医权益。
人民网对此评论,“挂证”这一违规行为极易滋生腐败,演变为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而在医疗领域这样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安全的行业频发,更是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挂证”≠多点执业,中纪委再点名
“挂证取酬” 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逐利心态与政策误读的双重作用。部分从业者将其视为 “一本万利” 的副业,殊不知已踏入法律雷区。更值得警惕的是,许多人将 “挂证” 与 “多点执业” 混为一谈。以罗某为例,他辩称挂证是为便民服务,且符合多点执业政策。但事实上,根据 2014 年五部委文件,多点执业要求医师在多个机构定期执业并备案,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身体健康。而 “挂证” 行为仅提供资质证明,本人并不实际履职,两者存在本质区别。此外,法律对挂证行为早有明确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 54 条规定,伪造、出租医师执业证书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证书。更严重的是,一旦因挂证产生医疗纠纷,证书持有者即便未实际执业,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面临执业资格注销、民事赔偿等严重后果。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专家魏昌东指出,公职人员 “挂证取酬” 是新型隐性腐败,其本质是以权换利,披着专业技术的外衣行利益输送之实。这种行为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更侵蚀医疗行业的公信力。早在 2022 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已将 “挂证” 乱象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强调要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精准打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表示,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从严查处治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中补短板、堵漏洞。2. 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呈现隐形变异特征,多地利用大数据赋能精准监督。3.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4. 以案促改促治,加强警示教育。
对于医疗从业者而言,执业资格是多年专业积累的结晶,不应成为谋取私利的筹码。在医疗行业监管日益严格的今天,唯有恪守法律底线,以真才实学服务患者,才能在职业生涯中行稳致远。而监管部门也应持续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防止 “挂证取酬” 现象反弹,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群众的就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