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就得付出代价

沛沛说事 2023-09-19 07:33:02

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看到这则消息,第一反应就是,对肇事方的判罚太轻了,应当加重处罚、加大赔偿力度。要知道,此起事件,对被害方来说,损失是相当巨大的。不仅老人被无辜剥夺了生命权利,让原本快乐的家庭充满了悲伤,而且因为老人的突然丧命,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负担也要落到孩子父母身上,并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

肇事方对判罚也不服,也要上诉,不难看出,对此起事件可能还没有清醒的认识。最有可能的是,他们会像事件发生后一样,继续用楼顶无监控,无直接证据证明砸死老人木块系肇事男孩所为来推卸责任。殊不知,在这个问题上,警方已经通过学校和肇事孩子进行了证据锁定。包括让肇事男孩杨某霖在老师的陪同下随同渠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一起到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指认。杨某霖还对其当时进小区上楼的路线、乘坐的电梯、在顶楼发现木块的位置以及抛物的地点进行了现场演示说明等,完全可以确定肇事者就是杨某霖,而不是非要监控才能确定肇事者。如果什么都要监控锁定,那没有发明监控前,岂不一样证据都锁定不了。显然,这是完全的狡辩。

作为监护人,杨某霖的父母理应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深感愧疚,应当想方设法地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是,从其行为来看,感觉没有一点愧疚之意,而一心想着推卸责任。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孩子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与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没有很好履行有着密切关系。但凡监护人对孩子有良好的履职行为,包括学习、生活、思想、道德、品行、安全等方面都有教育,一般情况下,孩子是不会做出如此行为的。至少,应当知道这样做的危害。更有可能的是,类似行为可能已经不是一次,而是习惯成了自然。

8岁的孩子,还不懂事,这是肯定的。正是因为不懂事,才需要监护人更多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才需要监护人带着其慢慢长大。只让其吃饱穿暖,而不让其成熟长大,早晚是会付出代价的。杨某霖的行为,实际是用“行动”告诉自己的父母和家人,对其的教育还太少,还需要父母付出代价。只是,代价过于沉重,对他人的伤害也过大。成长需要付出代价,但一定要让代价最小化。

上诉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认为判罚不公,都可以上诉。前提是,要把问题弄清楚,把案件的实际情况弄清楚。尤其像杨某霖案这种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后果又相当严重的案件,肇事方应当更多地站在被害方角度思考问题,想一想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一个缺乏很好教育的孩子面前消失,作为监护人,真的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吗?真的要用上诉来推卸责任吗?

实际上,如果肇事方通情达理,也想通过此事好好教育孩子,就应当在警方已经锁定证据、确认事实后,以非常诚恳的方式请求被害方的谅解,并主动做出赔偿姿态,或许,最终的赔偿额不会有这么多,双方的关系也可以更加协调。正是因为肇事方始终认为没有监控就不能确认行为不是自己孩子造成的,才迫使被害方只能采取司法途径,由法院来做出判决。如此一来,事件的影响被无限扩大了,对孩子也会造成伤害,真正是损人又不利己。

至于物业方,也不要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没有一点责任。虽然事件有点防不胜防,但是,如果不是孩子能够轻易走上楼顶,如果物业在这方面有防范措施,如果楼顶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许事件也就不会发生。殊不知,8岁的孩子走了楼顶,不仅会出现伤害他人的现象,也有可能会发生伤害他们自己的问题,这一切,物业方应当吸取教训。被判罚承担30%的责任,也算是花钱买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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