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35岁就业歧视”,首先应该从体制内先终结

成廉评社会趣事 2025-03-11 04:24:47

在中国职场,近些年来最受诟病的现象之一就是“35岁就业歧视”!

这一歧视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两会期间委员和代表们也纷纷建言要杜绝“35岁就业歧视”。

在中国为什么会出现独有的“35岁就业歧视”呢?

35岁在职场,尽管这一年龄段通常被认为是经验与能力并存的黄金期,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但现实中却普遍面临求职难、晋升难等问题。

理性的人认为,这是用人单位的成本与效率考量:一些企业倾向于选择年轻员工以降低用工成本。35岁以上员工的薪资、社保等支出通常高于年轻人,尤其在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年轻员工的“性价比”更高。此外,年轻员工更易接受高强度工作模式(如996),而中年员工可能因家庭责任更注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导致企业认为其“产出效率”不足。

狭隘的观点则是技术迭代与学习能力偏见。部分行业(如互联网、新兴科技)认为年轻人学习新技术更快,适应数字化转型的能力更强,而中年员工可能因“思维固化”或技术更新滞后被贴上“潜力不足”的标签。

其实“35岁歧视”出现在了最不应该出现的领域内——体制内。

目前大家普遍认为,之所以“35岁就业歧视”,最重要的示范效应就是体制内的示范效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的年龄限制(通常为35岁)。”

在总结中央和地方,在编与不在编,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明晃晃地写着“35岁以内”。

即使部分岗位并无实质年龄需求,企业仍以此作为筛选标准,加剧了年龄歧视的泛化。

这一政策被企业和社会效仿,逐渐演变为社会默认的“明规则”。

一些高校招聘博士毕业生时明确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甚至广州某街道环卫工招聘也曾将年龄限制设为35岁以下。

“35岁就业歧视”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与国家推出的延迟退休可谓背道而行。

国家计划将退休年龄逐步延长至65岁,但职场却将35岁视为“末班车”,导致劳动者在职业生涯后半程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甚至被迫退出劳动力市场。

为此,两会上许多委员和代表纷纷认为,在人均受教育年限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大背景下,就业领域年龄歧视现象的泛滥及其不良效应日益凸显,要尽快遏制就业年龄歧视现象持续的势头。

如何解决“35岁就业歧视”许多人也给出了各种建议,但最容易解决的就是首先从体制内终结。

针对“35岁+”职场困境,两会代表蒙媛首先建议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写入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禁止企业在招聘中设置与岗位无关的年龄门槛。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大家也不约而同地认为,要解决“35岁就业歧视”,首先要解决体制内的示范效应。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放开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的年龄限制,营造全社会反对年龄歧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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