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建设方愿付远超几十倍的代价,也不愿以较小代价满足房东呢?

多少九峰山巅 2025-01-27 04:59:37

“金溪之眼”的形成,是206国道改造工程在被困三年之久,实在无法按正常设计推进的情况下,工程建设方被迫启用备选方案,调整设计后才最终形成的。

为什么建设方宁愿付出高于拆迁户要价几十倍的巨大代价,在调整设计方案后继续施工,也不愿以170万加三处宅基地的较代价满足“金溪之眼”的房东呢?我想,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从工程成本的长远考量来看,虽然表面上给房东170万加三处宅基地看似代价较小,但这很可能会开创一个非常不好、甚至是极难预料的危险先例。如果这次一旦满足了房东的这一要求,后续在其他建设项目推进中遇到类似情况时,其他拆迁户很可能会纷纷效仿这种远远高于拆迁补偿标准的不合理要求。这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将会致使建设方在未来的工程建设时拆迁成本变得不可控。据相关行业研究表明,在拆迁项目中,有超过60%的成本超支就是由于前期对拆迁户补偿要求的不合理妥协造成的。

二、从法律和公平性原则来讲,按照既定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一视同仁的拆迁补偿,是基于“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公平公正原则推进的,不能对同一项目之下相同类别只是地段有所区别的房屋拆迁就分别执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具体来说,如果单独为这一家人的房屋拆迁改变补偿标准,这对其他前期已经接受标准补偿的拆迁户就是不公平的了。在法治社会下,公平就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一旦被破坏,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从而造成重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甚至出现难以收拾的局面,这样的社会成本太大,地方政府是绝难接受的。

三、从建设方的形象和社会舆情风险来看,一旦满足了房东的“漫天要价”,很可能会被广大百姓视为建设方“很容易”向不合理的要求低头,甚至起到一个错误的导向,形成只要“在谈判中意志坚决,态度强硬,就一定能实现高额赔偿”的错误认知,这很可能会影响建设方的口碑和形象,造成今后类似工程项目难以推进。特别是在如今信息传播迅速的时代,舆论的力量非常巨大。一个不好的决策可能引发公众对政府公平原则和社会责任感的质疑,这对地方政府主导推进地方经济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所以说,建没方在“金溪之眼”项目推进中的抉择并非简单的成本比较,而是综合考虑了社会的长远发展、规划、公平性以及地方政府形象等诸多方面因素的结果,特别是潜在的对社会成本的无限透支的突破,是建设方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底线。

通过这一事件的深度发酵,也提醒我们,在拆迁等涉及多方利益的事务中,需要在各个利益相关方之间基于公平公正且保证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寻求一个多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以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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