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涉事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被窗外的事物吸引,陷入了短暂的走神状态。这本是孩子在成长阶段极为常见的情况,然而涉事老师却未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采取了极其粗暴的手段。她猛地冲过去,用力拧住学生的耳朵,瞬间,孩子的耳朵被撕裂,鲜血涌出。这一暴力场景,让在场的其他学生惊恐万分,整个教室瞬间陷入混乱。
事发后,丰泽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们正在开会了解此事。涉事学校工作人员回应,校长和书记准备前往学生家里了解情况,后续会加强对老师的教育。目前该老师已停止工作协助调查,学校也表态不会推卸责任。但这些回应,真的能抚平孩子及其家长心中的伤痛,消除社会大众的疑虑吗?
回顾过往,类似的悲剧并非个例。2024 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名二年级学生因未完成作业,耳朵被老师揪至撕裂,缝了多针。更早之前,也有诸多关于教师体罚学生导致身体伤害的新闻见诸报端。为何此类事件屡禁不止?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暴力体罚,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造成未成年人身体伤害的行为也有明确的惩处规定。像此次事件中孩子耳朵撕裂,已构成对孩子身体的严重伤害,涉事教师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教师进入教育岗位的环节,也存在诸多需要反思和完善之处。按照规定,教师上岗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然而,仅仅有这些硬性条件的审核还远远不够。在教师的选拔过程中,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察,更应注重对教师品德、情绪管理能力、教育理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一名合格的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以爱和耐心呵护学生的成长。此次涉事教师,即便拥有 12 年教龄,却在面对学生走神这样的常见问题时,丧失理智,采取暴力手段,这反映出其在教育理念和情绪管理上的严重缺失。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在教师入职前的培训和考核中,是否真正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了实处?
对于此类事件的追责,不能仅仅停留在让涉事教师停止工作、学校加强教育这样的表面措施上。教育主管部门应深入调查,若发现此前存在对该教师类似不当行为投诉未妥善处理的情况,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在整个教育系统开展全面的师德师风整顿,完善监督机制,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孩子是社会的未来,他们在学校理应得到的是关爱与教导,而不是暴力与伤害。此次泉州学生被拧耳致撕裂事件,给整个教育行业敲响了沉重的警钟,是时候深刻反思并切实行动起来,守护孩子们的校园安全与身心健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