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经常会遇到因国家建设占地和商业开发征地。在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过程中,大多会涉及到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特殊群体,那就是户口并没有外迁的外嫁女。

这时候,外嫁女的权益保障就显得非常有争议。特别是不少已经外嫁的女子,因为户口仍然留在娘家,且在娘家还拥有承包地,当娘家土地被征用时,她们往往面临权益受损的困境。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女性的基本权益,更折射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的深层次矛盾。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往往被忽视。许多地方在土地征收补偿时,往往将外嫁女排除在补偿对象之外,认为她们已经外嫁,不应再享有娘家土地所赋予的利益。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村传统观念认为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作祟,忽视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其次是某些地方的“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规定存在冲突,许多村社集体以村民自治为由,想当然的制定出明显损害外嫁女权益的分配方案。最后是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不到位,村社集体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纠正机制。
从法律层面看,《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具体实践中,这些法律规定往往难以落实。村社集体在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时,常常以“村民自治”为由,通过村民会议决议的方式剥夺外嫁女的权益。

这种法律与现实的冲突,反映了农村土地制度中的深层次矛盾。一方面,法律强调个人权益保护;另一方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使得村集体在实际操作中拥有较大话语权。这种矛盾导致外嫁女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要解决外嫁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需要多管齐下。首先,应当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外嫁女土地权益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其次,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救济机制。再次,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更加公平合理的土地权益分配方式。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土地权益登记制度,明确每个家庭成员的土地权益份额;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确保村规民约不违背法律规定;建立土地征收补偿争议解决机制,为外嫁女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

外嫁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女性的切身利益,更是检验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效的风向标。只有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推动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土地权益的公平分配,保障外嫁女的合法权益。这需要政府、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农村社会的公平正义。(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