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财险”)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田克(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公司经理)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以罚款6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阳光财险2005年7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64569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科,香港上市公司阳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963)持股96.309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902%。
今年以来,阳光财险已经多次因为违规被处罚。其中今年1月,阳光财险重庆分公司因为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处以罚款41万元。
今年2月,阳光财险宁波分公司因为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承保异地雇主责任险业务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6万元。3月份,阳光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因为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罚款10万元。


3月26日,阳光保险发布2024年度业绩报告,集团全年实现总收入902.7亿元,同比增长15.4%,归母净利润为54.5亿元,同比增长45.8%。同日,69岁的赵宗仁向阳光保险董事会提出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阳光财险2024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78.69亿元,净利润6.14亿元;2023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2.91亿元,净利润9.77亿元。相比之下,2024年净利润出现了大幅下滑,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现象。2024年阳光财险净资产收益率只有3.78%,2023年为6.59%。


业绩大幅下滑的同时,阳光财险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也出现了下降。2023年,阳光保险有一名董事年薪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1名监事、7名高管人员年薪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2024年阳光保险所有高管年薪都在5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