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戴着眼镜的女子称其租了15年的房子就要拆迁了,拆迁大约会有260万左右,她认为自己要分一半是理所应当的。
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这名女租客和房东的关系不一般?那是情侣关系,还是其他关系呢?
令人意外的是,房东和这个女租客只是正常的房东和租户的租赁关系,并不掺杂任何感情和亲情。
视频中女子大漂亮(化名)讲述了自己和房子的故事,原来大漂亮是房子的女租客,在自己漫长的人生岁月中已经和租来的房子共同生活了15年了,而且这个房子是自己掏钱装修过的,自己不仅付出了15年的感情,还付出了金钱。
真是能把人给气笑,不得不说这位女士的要求确实很过分,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在现行的拆迁补偿法里面并没有哪一条约定房子租得久租客就可以获得拆迁款赔偿啊,只是约定了若房屋拆迁时租客租约未到期房东需要赔偿。
这真就是如戏太深了。
以下是网友评价:应该给租客点适当补偿!
破坏原来装修风格复原并扣三个月押金。
感情!爱人又没感情?离婚时还要求净身出户呢。
你在地球住这么久了有感情了,地球应该有一半归你。
地球上住的人挺多的,分一半太多了,不合适。
租房不是占有?装修。倘若未经过房东认可,那是你个人的事情。一般来说房东不会同意你随意改造装修的。所以没有出钱的可能。你的投资是你的需求。你租住了十五年,只能说明房东的善良啊,否则你早不住了。至于要分房东的拆迁款,换位思考一下吧,道理何在
如果每个租客有理由因为租的时间长就有非分之想,以后房子得经常换房客了。感情,是一厢情愿吧,感情是用来被伤害的。
我家一个亲戚,娶了一个外地人,结婚不到一年,赶上拆迁,分一半房子走。你可以试试,不用15年,前提是得有人娶你。
我跟苹果手机有感情了,用了15年,苹果是不是该给我一半财产。我得要去!
看来出租房屋时间不能太长,超过三年就得赶走,省的她住出感情来。
我天天上班,在公司呆的时间比家里还多,公司营业额是不是应该给我一半?
什么人都见钱眼开!房东没强迫你装修!相信租住期间该有的生活设施都会有。你装修你享受了!你要执意狮子大开口就想办法成为房东家里人!估计房东会考虑。
我奶奶的房子我装修的,别说拆迁,继承我都是第二梯队的。租房子就要拆迁款,那你存钱银行都钱你要不要分啊。
实话实说,如果租客自己掏钱装修了,房屋价值里面应该包含有一点装修赔偿费的,房东应该适当给点装修费就行,要一半拆迁款过分了。
租客以装修为名,想要一半拆迁款太可笑了,那要看你装修多少年了,要是时间长了,装修也有折旧呀。
其实房东可以适当的给点补贴,怎么说也有一点感情了,难道在金钱面前就没有一点情份吗?
租客想得到拆迁款,从法律上也通不过呀,因为她并不是被拆迁人!
你装修是为了自已住着舒适,260万分一半给你有点过分。不服可以走法律,以法律给出的结果最公平。个人鉴解。
租房也算安置人吗?那租房子的算不劳而获吗?要说有合同给适当补还可以,如果说拆迁给一半,我觉得过份了!
房东的房子我不仅租了十几年,连房顶的防水,屋内吊顶,地扳都是我花的钱并且雇人施工。连电路改造都是我花的钱。最后人家不租了,只能走人!
我觉得给一半有点少,应该全部给她才对的。人家毕竟住了15年,住了15年已经成了实际的房主。房东妥协吧,把拆迁款给租户吧。
她的逻辑是,租住半辈子的房子,房产归她一半,租住一辈子,她就可以有权当遗产,处理分配啦。
拆迁是给产权人损失的补偿,房屋即拆迁却不值钱,主要是土地面积。
租房期间,私自装修,破坏了租房时期房屋原貌。房主有权索赔。否则应复原!
签约时应该有相应条款,拆迁时租期未到应给租户一定补尝,如合同未写可协商解决,不是分迁拆款而是房主与承租户约定的未到期补尝款,一般是两个月租金。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
穷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