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啦!你们快来!”
2013年5月9日,武汉江岸区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清洁工阿姨在城中村清理树林垃圾时,发现一具全裸的女性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败,现场气味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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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经勘验:
1,死者全身一丝不挂,脖颈处有明显淤青,疑似生前被人掐过脖子!
2,死者生前发生过性行为,体内仍残留有男性精液。(不排除生前遭到性侵)
3,发现死者的树林里未见任何打斗痕迹,判断应该是死后被抛尸!
4,死者除脖颈处淤青,全身没有其他伤痕。(死者没有反抗,或放弃反抗)
5,死者被发现位置,位于树林深处,道路狭窄!(凶手应该体型魁梧,徒手将死者扛到抛尸地)
死者是谁?为何会在死后被抛尸荒野?她与凶手之间有何深仇大恨?
要解开这些谜题,首先就要弄清楚死者的身份。
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任何身份证件,警方只能全网发布“寻尸启示”,希望广大网友能积极提供死者相关信息!
5月11日,一名叫李军的男士向警方报案,称妻子失踪多天,手机也一直是关机状态,看到警方发布“寻尸启示”的照片,感觉很像自己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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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经李军现场辨认,死者正是他失踪多天的妻子胡霞!
胡霞,女,38岁,湖北人,与丈夫李军结婚多年,育有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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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军讲:两人婚后就在家中务农,生活虽不富裕,但也十分温馨,但胡霞这个人,心气儿极高,尤其是有了女儿之后,啥都想给女儿最好的。
后来,村里几个年轻女孩出来打工都赚了大钱,回家还盖起了新房,胡霞也就动了心思。
可李军就是个地道的农民,除了种庄稼啥也不会,夫妻俩商量后决定:胡霞外出赚钱,李军在家照顾孩子!
当警方问起胡霞从事什么工作?有没有跟什么人结仇时,李军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经过再三逼问,李军说出了实情:胡霞从事的是“特殊行业”,通过提供“特殊服务”赚取钱财。
胡霞工作的地点多在医院旁边,两人曾约定:每晚8点电话报平安,遇到晚上有客人的时候,电话改为次日早上8点!
李军说,胡霞是个好妈妈,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随后,警方问他:什么时候开始联系不上胡霞的。李军称,4月30日晚9点两人通过一次电话,5月1日早上8点,他再联系胡霞,就发现她已经关机了!
警方调取胡霞手机通话记录发现:4月30日晚胡霞挂断丈夫李军电话之后,于10:55给另外一个号码打过电话,对方名叫吴勇,与胡霞联系十分密切!
凌晨3:10,胡霞关机,作为胡霞生前最后联系的人,吴勇杀人的嫌疑非常大!
吴勇,男,55岁,武汉人,在江岸区一个建筑工地做保安,吃住都在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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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方赶到时,却被告知:吴勇在前一天已经离职,不知所踪!
吴勇工友告诉警方:胡霞以前经常到工地与吴勇私会,而且吴勇平时特别喜欢瞎逛,周边路况非常熟悉!
警方经过多轮走访调查,最终在吴勇儿子家将其抓获!
经法医鉴定,胡霞体内一组DNA与吴勇一致!
被抓后,吴勇拒不认罪,据他讲:
他与胡霞认识,也十分同情胡霞的遭遇!
可自从胡霞发现他的保安室里有床铺之后,就经常向他借来做生意。
再往后,胡霞只要在他这里成功做完一单生意,就会与他欢好一番,当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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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晚上11:00,胡霞在他这里做完生意之后,两人再次发生关系。凌晨12:10左右,胡霞说肚子饿了,要出去吃宵夜,之后就离开了吴勇住处。
从那以后,吴勇就再也没见过胡霞!
根据吴勇提供的线索,警方调取工地附近监控,并在监控中发现5月1日凌晨1:00,胡霞在附近夜市吃完宵夜后,上了一辆车,消失半个多小时候,再次回到夜市摊附近。
2:15左右,她再次与一男子先后走入一栋居民楼,之后就再没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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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周围居民指认,男子名为王远,45岁,黄冈人,1990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18年,刑满释放后来到武汉,平时以打零工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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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被捕后,对于杀害胡霞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说:
在武汉,除了几个打零工认识的工友,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别人只要听说他坐过牢,都会对他避之不及。
因此,每天除了打工就是在出租房里自己待着,非常孤独。案发当晚,他一个人在外吃了宵夜,还喝了点酒,正好看见了衣着暴露的胡霞,他知道她是干嘛的,就上前询问了价格。
两人商定好价格之后,胡霞就跟他上了楼,可刚到房间里,胡霞就提出要加价,王远不肯,两人就争执了起来。
胡霞还威胁王远如果不肯加价,就要告他强奸,说着就要对外大喊,王远见状,连忙捂住了她的嘴巴,将她按到在床上,掐住了她的脖子。
等王远反应过来时,胡霞已经没有了呼吸。
之后,担心事情败露,王远将胡霞扛到小树林中,并脱掉了她的衣服,拿走了她的包包,制造出胡霞被强奸杀害的假象!
处理完胡霞尸体后,王远迅速搬了家。
在他看来,当晚他并没有跟胡霞发生实质关系,只要警方顺着强奸杀人的方向去追查,自己就能“完美逃脱”!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警方最终还是抓到了他!
2013年12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远死刑!
小编说:
对于王远:
18年的牢狱生活竟然没能让他对法律产生敬畏,仅仅出狱5年,就再次犯下血案,甚至还妄图扰乱警方侦查方向,瞒天过海!
那么,对于抢劫,强奸等重大恶性犯罪,情节严重的,是否可以考虑加大服刑期间改造力度,真正震慑到这群不适用死刑的“恶徒”!
对于胡霞:
我们相信她是生活所迫,为了家庭,为了女儿从事“特殊行业”,可是,她的女儿真的需要她这样牺牲“尊严”吗?个人感觉,胡霞只是感动了自己,她可能没有想过,自己一念之差,不仅不能带给女儿任何正向引导,反而会因此让女儿此生再也抬不起头!
对于所有人:
人生的每一步都很重要,脚踏实地,哪怕暂时遇到点困难,熬过去,总会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