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昆明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的云南省委书记的留言
华润润府三期物业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昆明华XX三期的业主,小区物业无视业主权益,在已经收取4元每平物业费的同时,还再次擅自设立升降杆收取电动单车停车费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亟需政府介入,为我们主持公道。
发生时间:
2025-02-10


2025-02-25 09:23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经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核实,物业公司将电动车停车场承包给第三方公司(昆明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其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经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电动车停车场收费项目已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位置分别是停车场入口和道闸处,公示项目分别是仅停车、停车+充电、临时停车及临时充电,且临时充电费用已按照《关于规范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收费行为的通告》之规定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开标示。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要求物业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上述情况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2月17日16时00分电话回复您,您表示知晓。

另经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核实,关于电动单车停车收费,昆明华润XX三期电动单车停车包月费为:停车30元/辆/月、停车(含充电)50元/辆/月,该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中。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第三方用的业主的共有面积来盈利,难道这些收益不应该归业主所有吗?就是说他们说100块钱一度公示一下就是合理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