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醉驾对于社会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他人生命健康的威胁实在是极大,群众要求严惩醉驾行为的呼声也很强烈,所以在各方力量的推动之下,“醉驾入刑”在2011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大家都知道,国家对于公务员有着严格的管理规范,正常来说,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基本都要给予开除处分。那么,公务员醉驾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答案是否定的。
看到这里,大家先别急,并不是说法律上或是公安纪检部门在实际执行当中会对公务员醉驾“网开一面”,而是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公职人员犯罪后,如果又被确定为无罪或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不做“开除公职”的强制性要求!但是免于刑事处罚,不代表就可以豁免党纪处分。再加上我国法律体系本就注重“宽严相济”、“认罪认罚处罚从宽”的方针,所以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哪怕公务员醉驾了也不会被开除公职:
1、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一般是证据不足或证据无效的情况下),2、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主要针对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是危害后果不大且认罪认罚态度好),3、法院判处(改判)无罪,4、法院判处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被判处缓刑、还是被判处实体刑,都是属于接受了刑罚,一般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被判处缓刑并不等于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和免予刑事处罚,所以在此情况下相关人员还是会被开除公职。
当然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不是人为定的,而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目前,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另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公务员醉驾了不一定就会被开除公职。但是,哪怕不被开除公职,相关责任主体还是逃不过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并且这一影响很大。
从现有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标准来看,公务员醉驾哪怕保留了职务,但有行政职务的会被撤销职务(没职务的则降低职级),如果是党员的还会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等严厉处分。说实话,这种处分基本上只是保住了饭碗,但是所谓的发展前景、个人威望通通都会消失的一干二净,说不定还会沦为同事笑柄。所以,无论是谁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