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其中就有提到:
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
图 | 网站截图
这句话所包含的意义有很多,我们来一点一点地分析。
首先为何会有这项规则出现,源于如今停车难的诉求,而通过健全收费机制,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从政策方面可以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的动力,有效解决停车难题。
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调整确保车位机制的进一步建立。
那修改过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总计有四点注意!
第一点,此次意见确定,在未来,由政府决定停车收费机制的范围将会逐渐缩小,大多数停车收费机制将会由市场决定价格。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总结起来就是说以后的停车费都将会由经营者来决定了,他们根据市场上的情况来确定。
第二点就说的是那些是由政府定价了的,以后就会集中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比如医院等地方的停车收费。
第三,就是建立机制了,以后停车费用会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来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举个例子,如果车流量较大、常常拥堵的区域,可能实行较高的收费;车流量少的区域,可能实行低收费。
第四,当然也有人疑惑,如果全部由市场定价,那么是不是会迎来停车费疯涨的现象?并不是,因为在《意见》中有明确表示,停车收费标准应该要向社会公开。
所以总之,这次的政策是提升停车机制管理,确保最终问题解决。
不过具体如何,还需要时间来验证,那么你对此次的改革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