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受伤事件下,雇主与房主双双担责,为何?

海天融合 2025-04-26 21:49:51

(中国时事新闻网辽宁编辑部大连中心主任张添强 审核季瑞阳)

近日,一起装修工人在业主家从事装修时受伤,把房主和雇主起诉到法院的索赔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不仅涉及装修工人的权益保障,也凸显了装修行业在劳动安全与责任界定方面存在的问题。2025年4月25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装修工人承担20%责任。雇主承担65%责任,赔偿装修工人18万余元,房主承担15%的责任,赔偿装修工人4万余元。

2023年冬天,市民张新(化名)家房顶受损需要维修,听朋友说李冰(化名)开了一家装修公司,便找李冰来维修,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装修合同,但李冰说,公章忘记带,便在书面装修合同上签名,等下次来时再盖。张新信以为真,没有坚持李冰盖公章后再开工。

开工第二天,装修工人田成(化名)不慎从房顶上摔了下来,屁股着地,腰椎压缩骨折。老板李冰连忙将他送到大连市中心医院治疗,先后住院20天,医疗费由李冰垫付。

田成康复后,找李冰想要点赔偿,李冰说,自己是替张新找人修房顶,田成应当找张新要赔偿。张新说,自己找李冰修房顶,与李冰是加工承揽关系,田成是李冰雇佣的,李冰是雇主,应当由李冰负责赔偿。

无奈之下,田成将房主张新、雇主李冰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二人连带赔偿自己的损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田成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田成的伤构成九级伤残,伤后误工120天,护理45天,营养60天。

房主张新委托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李鑫律师担任代理人出庭应诉。据张新说,李冰开了一家装修公司,但经律师调查,李冰名下根本没有注册装修公司,也就是说,房主张新雇佣了一个自然人为自己维修房顶。

李冰说,房主张新委托自己找人维修房顶,自己就是一个介绍人,相当天房主张新实际雇佣了装修工人田成从事房顶维修工作,因此,自己不承担责任。

法院还查明,田成在房顶从事维修工作,未系安全绳,存在过错。李冰雇佣田成从事装修工作,有责任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其未对田成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房主张新雇佣没有资质的自然人李冰从事房顶维修工作,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照《民法典》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房主找李冰维修房顶,李冰雇佣田成从事装修工作,田成与李冰之间系雇佣关系,作为雇主,李冰在施工中未向田成提供安全防护器具和措施,未对田成进行安全培训及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应当对田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田成从事装修工作近 40 年工作经验,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施工意识和经验,其明知高空作业的风险而不采取防护措施,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房主张新将房屋维修工程交由自然人李冰施工,在指示、选任方面存在过错,且未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措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案情,对装修工人田成的合理损失,判决装修工人田成承担20%责任。雇主承担65%责任,赔偿装修工人18万余元,房主承担15%的责任,赔偿装修工人4万余元。

房主张新说,装修工人不容易,因为给自己家干活受伤,自己赔4万多元也认了。通过这件事让自己深刻认识到,装修业主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避免因贪图便宜直接雇佣装修工人从事装修工作而埋下安全隐患。

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王金海律师说,装修行业具有流动性大、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部分从业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类似事故时有发生。市民在劳务市场雇佣装修人员从事装修工作,经常发生装修工人在作业时受伤的情况,此类赔偿案件的关键在于明确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雇主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市民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自然人,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如果没有雇主的,房主就是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雇主的,雇主需对工人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房主在选任、指示方面有过错的,亦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主 编:朱大权【未经作者授权,转载与搬运文图需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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