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在以往的宣传标语中,我们随处可见国家倡导帮扶老人,关爱老人。同时,在地铁、公交也会有年轻孩子主动为老人让出座位。
但常言道: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我们所鼓励支持的是主动让位,而不是被迫让座。就在2014年的河南,大学生小华乘坐公交车前往学校时,却因未及时给一位老人李大爷让位而被对方连抽4个耳光。而此后李大爷在车上因心脏病突发而导致死亡,其家属认为这是由于小华的行为所诱发的,将他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对此,法院将如何认定呢?
李大爷是河南民众之一,因国家近几年倡导道德风尚,每次他乘坐公共交通时都无需担心没有座位,几乎每次都有人主动站起身将位置让给他。
而原本李大爷对此行为也心存感激,但日子久了,经历多次这样的事,原先的感激也变成了理所当然,李大爷的感恩心理也逐渐消失了,被别人让座对他而言已经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了。
由于年龄逐年增大,李大爷的身体状况也日渐衰弱,各种小毛病日夜困扰着他。为了保持健康,延长寿命,他经常前往公园锻炼,累了之后便乘坐公交车回家。
就在案发当天,李大爷像往常一样来到公交车上,他习惯性地抬眼向后扫视一遍,发现零星的几个空位都是里座,进出非常不方便,而此时一个学生模样的男生正头抵住前方椅背,坐在外围。前窗的凉风吹起他的头发,看起来十分舒适。
李大爷顿时就喜欢上了这个座位,他故意往该男生身边靠了靠,希望对方主动站起身将座位让给自己,不料过了2分钟后,男生还是无动于衷,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这位男生就是小华,目前正在河南某大学读书。因为前一天是他的好友生日,小华被邀请前去一同庆祝生日。一群人狂欢到深夜,小华也熬夜到了很晚才入睡,因为今天学校还有课,他算好时间乘坐公交车准时来到教室上课。而因为昨天玩得过于疲倦,小华随着车的晃动而昏昏欲睡,不由得将眼睛闭了起来,想要先休息一会儿。
不料,还没等他休息多久,身上便传来一股大力。小华迷惑地睁开眼,只见面前一个老爷爷正满脸怒气的看着自己,就在他一头雾水之时,只听对方怒声道:“你看不到我在这站着吗?学校没有教过你要主动给老人让位吗?”
小华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对方是在指责自己不让出位置。但是小华认为,帮扶老人主动让位只是道德倡导,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他回头望了一眼,发现后座也存在几个空位,当下便提议让李大爷走到后面去坐。
这一下李大爷本就不满的心情彻底被小华激怒,只见他扬起手臂,在车上众人惊愕的眼神下朝着小华连续扇了4个耳光,面部传来火辣辣的刺痛感,小华不可置信地看着李大爷,他没有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不讲理的人。
因为正年轻,小华性格本就更为冲动。就在他想要发作好好对李大爷说教一番时,却发现对方双目瞪大,死死地盯着自己,一只手还在隐隐发抖。
思考到李大爷毕竟已经年龄大了,走路身体也摇摇晃晃,看起来并不是很健康,小华虽然心中窝火,但最终还是制止住自己的脾气,转头便在最近停靠的公交站点下了车。
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走后,李大爷一下子就坐在他刚刚坐的位置上,但没过几站,李大爷的心脏处便传来阵阵微痛。他眉头皱起,双手捂住胸口,但那痛感越来越明显,李大爷的视线也慢慢模糊,他张口想要求救,嘴中却发不出完整的语句。最终,李大爷从座位上缓缓倒地,失去了意识。
而当司机将其紧急送往医院后,李大爷却因突发性心脏病经抢救无效而去世了。在此之后,他的家属得知其曾经在公交车上和小华发生过纠纷,便将在校读书的小华告上法庭,要求其赔付50万元。
在李大爷家属眼中,是小华侵害了李大爷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对此担负责任。但是我国法定的侵权构成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违法行为,并且有主观方面的过错,在此条件下导致他人损害,需要对损害后果担负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小华占座位的行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常的生活出行举动,给老人幼儿孕妇让座位是我国道德倡导的良好习惯,但是其只是鼓励支持,而非必须应当,即便小华不给李大爷让位子,也不能认定其行为违法。
同时,因为看到李大爷年纪较大,小华在其对自己人身做出攻击行为后,虽然在力量上占据优势,却因个人自我调节而放弃与李大爷争辩,也没有产生肢体冲突,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认定小华主观上存在错误,其行为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李大爷是在小华下车后突发心脏病离世的,在此之前小华只是到站下车,并没有对李大爷做出刺激性的举动或者说出刺激性的语言,其心脏病突发和小华事件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分辨,不能够轻易认定。
综上所述,小华的种种行为都无法构成侵权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能够认定其存在侵权行为,不该为李大爷的死亡担负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大爷家属的诉讼请求。
道德风尚是我们理应学习并实践的,但是接受一方也需要明白,其所受到的帮扶并非理所应当无需感激的,在他人不愿意做让步时,不应以强迫、辱骂、暴力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不存在的“权利”。
不愧是一家人,都这么不要脸[笑着哭]
死一祸害而已啦!
这是报应,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
只谈不让座,不谈无辜殴打他人,你在写个der呀
遇到为老不尊的人,不动手不动嘴,只用一个眼神把他气到倒地而死。
老大爷的家人,不应该赔钱给小华吗?打了四个耳光。
韩信千年前就演绎过 什么是升米恩 斗米仇的故事!别人为你每天做好事 有天他不做了,于是你不干了 并怀恨在心。
盗趾年长又岂是良善之辈,坏人永远是坏人,只是没有发展的土壤吧了,现在偿行法制给了一些非善之人的生机,不知是该发展还是……
反过来告他打人
果然是大爷的家人,一家子都不要脸,建议反告大爷家人,大爷打了四巴掌,一个巴掌1w不过分吧
这个老人早点死亡是对这个社会的尊重,活着就是侮辱社会风气……
光看标题没看内容,怎么判的,给小伙赔了多少钱?
这样的人就是社会渣渣。
是不是要家属反给被告人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 弘扬正气,减少这类索赔事件,让热心人士继续发扬国粹
坏人变老了而已[点赞]
河南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只有小部分人可以讲道理。要不然也不会找工作都难。
让了坐人家也会说:就是因为你故意让座才让老帮菜死的,你害死了他,是杀人凶手,得赔100W。
这是碰瓷 知道自己有病,临死前给家人挣一笔,这应该查查,他个人行为还是一家子合谋.
怎么不告李大爷,他把小华打死了!小华骂大爷1小时后才死的。大爷打小华50年后小华死了。
遇到为老不尊的怎么办?
可别拿河南人做样本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恶人家人先告状,只因报应来了不爽。恶事做多了就没有心里不安?人死了还要讹诈被害人?十大恶人之首应该就是这家人!
反告老人家属,赔偿老人打人的费用,并登报三天道歉!
老家伙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家属污蔑罪属于共犯,应该抓起来才对啊。老家伙死了也该给他按个罪名,影响他家小兔崽子们的前途。
他无缘无故打人不犯法吗?老人的死不是别人造成的,为什么他的儿女们还能提出索赔,真是一家人,他们不该为自己的父亲做出的无理的行为像小伙子道歉吗?还能提出这无理要求都是金钱惹的祸!
真是老不要脸
啊?这就结束了?不应该颁发给好市民奖什么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有一个叫做脸的东西知道吗?还好意思状告学生?还不嫌丢人!!!
讹人没事?提议取消讹诈罪。
恶人自有天收[滑稽笑][滑稽笑]
当地街道办要多宣传这家人的事迹。国家也应建立个人信誉档案。什么样的人,一查便知。
又黑我们河南银。我们河南就没点正能量新闻?
死老头 不死没用了
告老人打他,好其子敲诈。对他的心里创伤,得精神赔偿[得瑟]
死了才好这样子的人
这不算敲咋勒索?赢了就赚麻了,输了屁事没有,看看舆论吵的多厉害,但是舆论没用,该吃吃,该喝喝,
恶有恶报,老的不讲理,小的也耍无赖。
丢人现眼[得瑟]
阿尼陀佛,希望这一家子人断子绝抄,以免祸害人世界。
人白打了告老头家人赔偿!
什么的种就生什么样崽。
坏事做多了,这就是天收,这一家人都不是好东西
报应啊[无奈吐舌]
这件事说明政审还是非常必要的,什么家庭环境造就什么样的后代。
比邻而居,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这种人死了活该
就是有因果关系也不能让人赔偿!你有病你有理?
感谢小华同学的善良!苍天有眼报应不缺席
告赢了就发财了,不赢就是跑几天腿
没让座不犯法这事结了!挨了四巴掌还没算
自作孽不可活 !!![点赞][点赞][点赞]
应该告公交公司,告医院,救治不利啊!他们公司有钱
这老东西的家人过得还好吧?
死的好,终于少了一个恶霸[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拿生命碰瓷最大的失败
此处应该有掌声[祈祷][祈祷][祈祷]
大快人心
谁死谁有理,能讹一个是一个
死得好,死得太好了,这类人就是当年的那帮牛氓变老了。
现在社会不要脸的多得是!我退休几年了!我还是一名退伍兵!从不给社会添麻烦。
简直是没有人性的不要逼脸[点赞][点赞][点赞]
现在某些老人怎么啦?死了还要赔、暴走团、无底线的广场舞、扶不起……越老越坏。
他的家属内心应该很开心[点赞]
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这就是报应!苍天饶过谁?
报应来了太及时了!!
恶告不成算不算敲诈?
无耻的老子就会有一家子无耻的小的
那么现在可不可以反过来告他家人敲诈勒索罪呢
看看,报应来的多快,好好做人吧,别为老不忠了。
给小华颁奖!一个眼神除四害奖!
这就叫恶有恶报
上梁不正下梁歪
活该死
有这样的老头就不能指望有什么好后代,还觍着脸告别人,现在还有朋友吗?
老天有眼呀[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好,没和稀泥
死晚了!
真有这么一家人的话那也只能是一窝人渣!
老人打不得骂不得,当然也扶不得,不然你一家人就毁了。
河南事真多
小花应该在告他人身伤害他让赔偿
什么东西养什么东西
礼让这个词成了道德绑架。有些甚至还成了强制执行的条件,比如汽车斑马线礼让行人,你不让还罚钱扣分,请问还说礼让是不是有点讽刺?
讹天讹地讹空气!!!
小伙应该向老人家属索要精神损失费50万,打人者必须付出代价,人虽死,父责子还!
死不要脸的一家人,要钱要疯了。
后面有座位也要让座?醉了
我想说活该吗
这小伙子厉害,没有还手,要是还手就惨了,现在这个社会看到老人,能躲就躲吧
这些法官不错相当公正,[点赞][点赞][点赞]人民就需要这样的法官
恶人自有天收
三个字:不要脸
这一家人就应该全部心脏病发作、直接猝死
法院为啥不判这个老不死的玩意儿赔偿小伙子医药费呢?
死了活该!儿女也丢人了!
祸害终于早死了。
没有教养的一家人,还有脸告?
家人住那里叫什么公布一下
恶人自有天收。
那几巴掌就白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