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已开庭宣判,被告席某某被以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时,被告席某某已经被羁押近两年。
宣判结果令人震惊,社会公众深表意难平,舆论持续升温。
▶舆论为何一边倒?
虽然女方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但网友们似乎并不为她站队,滔天舆论与司法背道而驰,都在为男方席某某鸣不平。
最令网友们感到不公的是,男方席某某花高价彩礼,却换来了3年牢狱之灾,赤裸裸地给未婚男性上了一节“结婚有风险”的深刻课程。同时,也给骗婚赚彩礼的坏女人打开了天窗。
▶房产证加名定是否存在强奸?
还有就是,女方吴某及其家人的行为令人十分不解,如果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情侣之间的男欢女爱,房产证不加名,就是强奸犯。是不是很滑稽?
这一点难免不让人觉得,男方席某某是否存在强奸的事实,全凭房产证是否加女方名字。房本上加了名字,两人发生关系就属于感情升温加码;房本不加名,就是强奸得把牢底坐穿。令人感到滑稽,也感到恐惧!
▶男方可否反告女方骗婚诈骗彩礼?
问题来了,女方收了10十万彩礼了,是诚心实意要归还,还是处于舆论压力,不得不归还?
男方席某某可以反告女方吴某骗婚诈骗彩礼或非法高价卖淫吗?因为价格太高,男女双方交易谈不妥,最终对方倒打一耙?
试想,如此一来,男方承认自己嫖娼未遂,应该不用被羁押23个月,还被判处3年刑期。如果可以这样神操作的话,男女双方也算是公平了。
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些设想,违法犯罪的事情,千万不要做,以免悔不当初。
至于女方吴某及其家人,在恼羞成怒报警立案后,不可能没有对男方在订婚宴上豪爽支付的10万彩礼感到痛心和不舍,万一被返还,肯定后悔死了,只是当时也已经没有了退路,最终不得不硬着头皮死咬定被男方强奸的嫌疑。
▶写到最后
他们是否有想过,如果为了报复撒谎导致一个人被冤枉背负刑罚和人生蒙羞,不但毁了一个人,也会给自己人生和家人埋下祸根?
我们依然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做人也不能昧着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