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决定

苗苗看课程文化 2025-04-21 09:12:3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发扬杭高 "民主、科学、求实、创新"的传统,促进科学办学、民主办学,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根据市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市委员会《关 于在直属学校(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本校实行校务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的,加强领导 校务公开,就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将全校教职工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普遍关心的学校事务及其运作情况公布于 众,直接接受全校教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推行校务公开,是依法治国在教育系统的体现,是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校务公开其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就是要使领导 权力运行的公开化,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化。它有利于调动领导和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廉政建设。  推行校务公开必须加强 领导,要有必要的细织保证。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照市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市委员会《关于在直属学校(单位)推行 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由校长任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工会主席或纪检委员任监督小组组长。成员由党、政、工、团、民主党派等各方面代表组成。  能否真正做到校务公开,关键在于学校领导班子,因此首先要求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要提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要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能保干部一个清白,还教工一个明白。全校教职工要积极支持,热情参与。 二、建立制度,确立保障 校务公开要有章可循必须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以保证。学校将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方法、形式、时间、空 间。除了属于保密时间或范围内暂时不宜公开的或目前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事务外,学校事务均予以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两种:对内 公开的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学校规章制度、干部培养和责任目标、教职工评优、奖惩、住房、福利、奖金分配、教师聘任反工作安排、职称晋升及评定、基建 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学校财务等学校重大问题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情况。 对外公开的是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学校规章制度、学 生评优及奖惩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情况、保送生条件、保送生名单及保送结果、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 学生食堂收支情况、奖学金发放等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关心的情况。校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分口头公开(会议或讲话)、书面公开(文件或通知)、公告公开(宣传橱 窗)三种。校务公开的时间分即时公开、阶段公开、年度公开三种。为了保障校务公开有实质性成效,每学年的校教代会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把校务公开 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 经第五届教代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于第二学期起开始实行。现将校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空间、时间和责任等公布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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