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年临时用电,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2025 年 2 月 24 日,本应是平凡的一天,然而湖北宜昌市上善谷小区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所笼罩。当天,前物业擅自切断公共区域用电,这一行为瞬间让小区陷入混乱。在断电后多名业主被关,被困的业主,不仅要忍受身体的不适,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时间每过去一秒,他们的恐惧就增加一分 。直到两个小时后才解困。

这场电梯停运事件,就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千层浪,引发了业主们的集体抗议。而这一事件的背后,隐藏着的是长达 8 年的临时用电纠纷。自 2013 年上善谷小区交房以来,1592 户业主就陷入了临时用电的困境。原来,开发商宜昌大都天惠地产在小区配电工程建设过程中,与供电公司、电力施工方产生了合同纠纷。这些复杂的纠纷使得配电工程进度停滞不前,小区无法完成一户一表的安装,业主们只能无奈地长期使用高价临时用电。
长期的临时用电给业主们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额外的经济负担。临时用电的价格比正常电价高出不少,这让业主们每月的电费支出大幅增加。而且,临时用电的稳定性极差,时不时就会出现电压不稳、停电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空调无法正常制冷制热、电器频繁损坏,这些问题成为了业主们生活中的常态 。尽管在 2020 年,经伍家岗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物调委)的不懈努力协调,开发商与供电公司达成协议,并完成了电力改造,但近期因物业交接问题,前物业公司竟以 “未结清费用” 为由,悍然切断公区用电,将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彻底引爆,让本以为迎来用电改善的业主们再次陷入困境,也让这场持续多年的物业纠纷与用电难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物业断电,触碰法律红线
上善谷小区前物业的这一断电行为,无疑是公然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物业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清晰地表明,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若物业服务人已经依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而当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人可以先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合理期限届满业主仍不支付,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绝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交物业费。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也明确供电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这就意味着,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是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仅仅是在接受委托的情况下代收水电费,并没有权力以欠费为由停水停电。
而上善谷小区前物业擅自切断公共区域用电的行为,明显涉嫌违法。其不仅侵犯了业主正常使用水电的权利,还因电梯停运导致业主被困,对业主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契约精神,更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战,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审视和制裁。
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的无奈之痛在这起事件中,开发商宜昌大都天惠地产因与供电公司、电力施工方的合同纠纷,导致配电工程停滞,无疑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这种因合同纠纷而导致的配电工程停滞,让 1592 户业主陷入了长期使用高价临时用电的困境,承受着经济和生活上的双重压力。长期的高价临时用电,不仅增加了业主的生活成本,还因用电的不稳定,给业主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有义务按照约定交付符合标准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其中就包括正常的水电供应设施 。而本案中,开发商未能完成配电工程,导致业主长期使用临时用电,显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构成违约。
面对这种情况,业主们并非毫无办法。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因长期使用高价临时用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因用电不稳定带来的生活不便等损失 。众多业主联合起来,能够形成更大的影响力,引起社会和司法部门的关注,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业主也可以寻求行政调解,向当地的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反映情况,请求这些部门介入调解,促使开发商尽快解决问题。

上善谷小区的断电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众多网友纷纷加入讨论,一时间众说纷纭,各种观点激烈碰撞,充分反映出公众对物业纠纷问题的高度关注。
支持业主维权的网友义愤填膺:“物业是服务者,不是管理者!断电行为必须严惩!” 在他们看来,物业的职责是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而擅自切断公共区域用电,不仅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日常生活,还对业主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这种行为是对业主权益的公然侵犯,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物业却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能严肃处理,给业主们一个公道。
“8 年才解决用电问题,业主的耐心被耗尽!” ,长达 8 年的临时用电纠纷,反映出调解机制在解决问题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8 年时间,业主们一直在忍受高价临时用电带来的不便,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虽然最终问题得到了解决,但这 8 年的时间成本和生活困扰,谁来弥补呢?调解机制应该更加高效,不能让业主们等得太久。”
法律与调解双轮驱动,能否守护业主权益上善谷小区的断电事件,绝非一起孤立的偶发事件,它深刻地反映出物业与业主之间长期存在的复杂矛盾,同时也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这一事件的背后,既有物业擅自断电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也有开发商遗留问题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的无奈现实,更凸显出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在解决此类问题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无疑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坚实后盾。《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物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为解决物业纠纷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物业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擅自采取停水停电等违法手段来处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而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与调解机制应如同双轮驱动的战车,共同发力,才能真正解决物业纠纷,保障业主权益。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期待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物业企业的准入门槛,规范物业企业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希望广大业主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业纠纷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既涉及法律制度的完善、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责任意识,也与业主的维权意识和社区治理能力密切相关。欢迎广大读者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分享您对物业纠纷根源的看法和见解,让我们共同为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