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景德镇市一小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52岁的男子马某某,持刀杀害了针灸店老板娘邵慧琴。
事件发生前,马某某在邵慧琴店里工作,工作期间,他因腿部受伤并植入钢钉,构成九级伤残,半年内无法工作。为此,马某某先是私下找邵慧琴沟通,希望其能赔偿误工费五万元,但邵慧琴表示,自己只想给三万。
无奈之下,马某某只能起诉邵慧琴,法院一审判赔14万元,邵慧琴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然而,判决结果下来后,邵慧琴依旧拒不执行,还多次侮辱马某某,口出狂言,“法院判了又怎样?有本事让法警来抓我”、“我老公会来收拾你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等,马某某最终忍无可忍、情绪崩溃,便持刀将邵慧琴砍死在小区。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邵慧琴会为了几万块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她也不是没有这些钱啊?
实际上,像这样恶意欠薪的老板并不在少数,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因为“权大势大”。
一方面,他们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巧妙决定员工的薪资待遇,也能通过各种文字游戏来规避责任。
另一方面,他们有着比员工更多的资源和能力,有些老板甚至还可以利用社会关系来逃避法律制裁。
此外,他们还可以轻易地转移资产财产,即使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也能够伪造一个“名下没钱”的假象,来拒绝支付判赔的钱。
所以,在面对讨薪者的时候,这些老板才会如此肆无忌惮,毕竟他们对工人的印象都是“老实、好欺负”,完全不会想到自己被举刀相向的可能。
很多欠薪的老板,都喜欢对工人说“你能把我怎么样”之类的话,这类话其实非常危险,因为它带有强烈的攻击意向,它的潜台词也很好懂:我就是要羞辱你,因为你拿我没办法,就算你举起法律的武器,我也能安全退到保护圈里,继续羞辱你。
而那些前后两难、水深火热的工人们,在面临这样的情况时,就容易鱼死网破,用最粗暴、原始的方式去解决根本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兔子急了会咬人。
为什么讨债者杀人?因为欠债者“诛心”!
但凡邵慧琴真的像媒体报道的那样,“即使借钱也要给员工发工资”,又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总的来说,这个案件再一次揭示了中国工伤赔偿案的执行问题,当工人发现,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拿不到钱,即使胜诉也要被老板践踏尊严与生存权时,他们就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化身最残酷的“社会修正机制”。
想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就需要提高违法成本,让欠债者不敢公然耍赖,同时也要提升社会和法制的保障,让讨债者得到应有的薪资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