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新能源企业被通报:某光伏电站工作站违规联网遭处罚!

新寻南 2025-03-29 04:45:29

监管部门对电力安全风险“零容忍”。

文 / NE-SALON新能荟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通报了四起电力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涉及一家火电企业、三家新能源公司,总计罚款超百万元。

【案例35】火电公司:技术管理漏洞致设备损毁

东北某火电企业因汽轮机末级叶片微裂纹未及时检测,导致机械超速试验中叶片断裂,直接经济损失达716.97万元。2024年11月28日,经东北能源监管局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技术监督盲区、设备监造失职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被罚款70万元。

【案例36】风电公司:多项施工违规“一案双罚”

贵州某风电项目因项目经理履职缺位、危大工程无专项方案、安全生产费用虚报等多项问题被责令整改。2024年12月13日,贵州能源监管办对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监理等6名责任人分别处以24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款,累计罚金33万元。

【案例37】新能源公司:安全制度缺失被重罚

江苏某新能源企业因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制度,且未与承包商签订专项安全协议,被江苏能源监管办认定违反《安全生产法》多项条款。鉴于其整改配合态度,最终罚款7.5万元。

【案例38】光伏电站:数据工作站违规联网埋隐患

南方某光伏电站I区数据采集管理工作站通过WiFi接入互联网并安装微信,存在跨区互联安全风险。南方能源监管局认定其未落实隐患排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2条处以2.5万元罚款,成为首例因工业控制系统违规使用社交软件受罚的案例。

结语

此次通报案例显示,国家能源局正强化“穿透式”执法,监管趋势正从“事后追责”转向“隐患即事故”,推动电力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安全质量优先”转型。来源:NE-SALON新能荟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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