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执行工作不仅承载着胜诉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也事关司法权威的维护。
如何破解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手段恶意逃避执行难题?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依托“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加强与公安、检察、社保、税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协作配合,加大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力度,完善拒执打击、释法说理等联动机制,促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有效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密织“查找网”
县域一体拓广度
2024年7月24日,常山县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后,常山法院领导分头带队走访全县14个乡镇(街道),交流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员“千里眼”“顺风耳”的优势作用,破解执行难题。
一周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就在网格员的协助下得到了化解。
此前,因被执行人胡某未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胡某所在村网格员发起执行协助申请。收到反馈后,执行干警立即下村开展工作。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胡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听说你之后打算创业,如果信用受损,创业、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经过执行干警和网格员的配合,胡某当场筹钱将4万余元款项履行完毕。
据了解,常山法院借助基层组织力量,推动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联动机制,根据身份信息进行区域化分类,逐案向当事人所在村社网格员发起调查协助申请,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具体行踪、家庭实际情况及履约能力,共同开展线下督促,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分期履行,协同化解42起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81万余元。
“现在被执行人刘某正被带到法院来……”2024年8月23日,常山县公安局民警给常山法院执行干警打来了电话。5分钟后,刘某坐在了法院的拘传谈话室内;30分钟后,刘某通过亲属转账支付了所涉执行案件的全部货款2.2万元。
对刘某的精准高效查控,要归功于法院与公安机关此前创建的县域一体执行联动机制。
“很多执行案件特别是一些小标的案件,能否找到被执行人是案件顺利执行的关键所在。”常山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恒均表示,通过公法联席会议,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查找被执行人,有效拓宽执行渠道,精准打击一批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为高效开展执行联动,常山法院设立“执行110”执行协作联动办公室,安排业务骨干负责被执行人的名单筛选、提请、查控对接等工作,推动闭环管理、高效衔接,平均移送时间降至1天,实现当天提请当天移送,公安机关接受协助查找申请后当天查控。与此同时,法院完善执行备勤制度,用足用好“执行110”电话专线,执行指挥中心保持24小时在线,做到快速响应、随时出击,及时高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常山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公安机关成功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人284人,促成201件案件执行完毕、46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180余万元。
密织“打击网”
联动协作显力度
“吴某欠我的钱终于拿回来了!”2024年7月30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林某说道。
此前经调解,吴某需归还林某借款18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吴某名下的车辆,但因车辆具有流动性,未能实际扣押到位。2023年7月,法院向吴某发出责令交付通知书,其在电话中表示车辆此前已抵押给租赁公司。因吴某常年在外,行踪不定,对法院传唤也置之不理,案件始终没有进展。
为查清车辆下落,执行干警初步调查了车辆的登记和抵押情况,并与某租赁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回函表示该车一直是吴某在使用。随后,法院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吴某及其名下车辆下落。公安机关发挥“查人找物”技术优势,找到了吴某的租住地,并协助执行干警将吴某拘传至法院,同时成功扣押了吴某正在使用被查的封车辆。
常山法院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移交车辆,且不向法院申报车辆下落,具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将吴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在发挥公安‘查人找物’技术优势的同时,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及时将发现的拒执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推动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工作与拒执打击双轨并行。”周恒均介绍,该院还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拒执打击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统一办案尺度、凝聚打击共识、加大打击力度。2024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20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7件,促成8名被执行人还款146万余元。
“没想到过了十多年,还能拿回7万元欠款。”2024年12月3日,申请执行人钱某说道。
2013年起,占某先后向钱某等9人借款70余万元。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因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均以终本方式结案。
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通过村干部找到占某的父亲,并由此与长期隐匿在外的占某取得联系。
“我也想早日回归正常生活,但经济确实困难。”占某表达还款意向后,执行干警立即对案件进行梳理,要求其逐一提出还款方案,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
经过两个月的沟通调解,各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占某通过筹款将9个执行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终本是执行中的无奈之举,但终本不等于案件终止。常山法院以“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为牵引,组建专门团队,常态化开展终本出清,借助基层网络力量集中开展查人找物、线索梳理。2024年以来,共出清终本案件1081件,标的额达1.31亿元。
密织“调解网”
闭环管理增效度
“昨天收拘的被执行人宋某表示可以先支付2万元,余款定在年底付清。”2024年7月18日一大早,常山法院执行干警就收到了拘留所民警的消息。
2019年,宋某骑电瓶车将杨某撞伤,造成其十级伤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宋某一直未履行13万元赔偿款。后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找到了宋某,并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宋某被拘留后,执行干警会同民警在拘留所对宋某进行释法说理,并让其观看警示教育案例。此后,宋某态度逐渐松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先履行2万元。
常山法院组织被执行人集中观看打击拒执警示教育片。
“我们通过组织谈心谈话、放风场谈话、同拘室人员劝说等多种形式对被司法拘留人员进行劝导,尽力化解双方矛盾,促成案件履行与执行和解。”常山县拘留所所长吴毅通介绍。
找到被执行人是执行必经的过程,而最终目的是促成案件的履行。为加强督促惩治闭环管理,常山法院从联合查找被执行人到拘留各个环节,对到案人员进行全过程“一对一”释法说理。2024年,通过执拘联动,共促成12名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提前履行还款义务,48件案件一次性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2万元,连续三年有案例获评全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优秀案例。
执行案件的症结各有不同,有时需要运用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为此,常山法院加强与住建、资规、社保、税务等多部门的协作,共同化解执行过程中的涉拆迁、涉税、涉保险等难点堵点问题,促进达成调解,推动案件高效执结。
“感谢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2024年7月9日,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常山某纺织公司负责人说。
此前经调解,某汽车公司需偿还某纺织公司为其代缴的水电费22万元。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了解到两家公司均租赁于常山经济开发区某厂房内,因厂区水电并未分户,某纺织公司为某汽车公司代缴水电费。某汽车公司履行10万元款项后,因无法开具发票,缺少支付凭证,未能履行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表示水电费发票只能由厂房户主开具,自己曾多次催促,但由于种种原因户主也未能开具发票。
找到案件症结后,执行干警向经开区管委会、税务局等咨询票据开具问题,并联合开展调解。了解到法院执行款专户票据也能用于支付凭证,随即再次组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常山某汽车公司将剩余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将之前收到的10万元款项打入专户内用于开具票据。次日,两笔款项双双到账,案件顺利执结。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谋深做实‘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持续聚焦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再发力。”常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小荣表示。
对话新闻当事人
释放改革红利 赋能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周凌云 聂菁
访谈对象: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袁小荣
执行周刊: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有什么样的意义?
袁小荣:正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所强调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是群众有诉求。执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做好执行工作,就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就是在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将有效提升执行工作的质效,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另一方面是现实的需求。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司法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在传统执行模式下,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跨部门协同难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质效。“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通过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执行信息化平台、优化执行流程等措施,有效破解了执行工作的堵点和难点,实现了执行工作全流程再造和全方位升级。
执行周刊:在这项工作上,常山法院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
袁小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县委召开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工作推进会,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高效协同、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执源治理机制,把执源治理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纠纷解决大格局,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深化关联案件集中执行机制,治理案件反复终本、多次恢复等“程序空转”现象,提升执行完毕率,降低终本率,减少首执案件存量。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乡镇的职能和工作要求,不定期地向乡镇发送需要乡镇配合的任务清单,项目化、清单化地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的职能,协助案件执行,接受恢复执行、布控申请等材料转交,及时反馈线下调查情况,协助调解、化解纠纷。
四是强化执行力度。通过“执行一件事”模块实现与全县24个协作单位之间“一件事”的线上办理,反馈时间在1至3个工作日内,最快的可在半小时内完成反馈。进一步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拒执打击力度。
执行周刊:在更好激发“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效能方面,常山法院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袁小荣:我们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部署要求,一体推进、一体部署。
一是坚持同题共答,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协同发力。围绕中心大局、重点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履职同心,在深化协作上齐心协力。坚持工作互帮互促、信息互联互通、队伍互学互鉴,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共建共享机制,共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行动同步,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凝聚合力。对内完善审执护商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胜诉权益最大化兑现。对外不断拓展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讲好执行故事,积极营造执行舆论氛围,使群众认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
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
作者:周凌云 郑岚岚 李海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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