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雁一出生
母亲就离开了
13岁时,外出打工的父亲意外去世
周雁继承了一大笔抚恤金
亲戚们纷纷出现
争夺周雁的抚养权
“雁儿,跟大伯走吧,你爸爸没了,大伯就是你的亲人!”
“他都是为了抚恤金,雁儿跟二伯走,二伯养你。”
“我不跟你们走,我有我姑父!”
“你姑姑早死了,他和你非亲非故,咋可能一直养你!”
一行人吵吵嚷嚷来到法院
调解室里
法官张志民和法官助理林子涵
正详细地了解案件情况
原来
姑姑和姑父并没有领证结婚
但是姑父认为他抚养了周雁十几年
不是姑父也可以是养父
那么问题来了——
收养关系如何成立?
答
登记。民法典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姑父向张法官询问
自己是否能收养周雁
张法官却给了否定的答案
林子涵很着急
张法官提出
抚恤金由当地民政局代管
等周雁成年后返还
收养人需要具备哪几个条件?
答
同时满足5个条件。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为什么姑父满足以上5个条件,却还不能收养周雁?
答
他们属于单身异性收养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姑父今年46岁无配偶,周雁13岁,不满足单身异性收养的条件。
姑父多年的邻居王艳芳表示要跟他结婚
成功解决了姑父收养周雁的问题
两人马上去领证
周雁等着“养父”带她回家
西红村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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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