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老话在山西大同的一桩离奇案件中显得格外刺眼。2023年5月2日,就在订婚的第二天,准新郎被指控强奸未婚妻。更令人震惊的是,女方父母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火急火燎地催促两人领证结婚。他们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减免剩余8.8万元彩礼,只要男方肯娶。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传统思维,让这起案件从一开始就注定要掀起轩然大波。在这个彩礼动辄十几万、婚恋市场明码标价的时代,我们是不是该重新思考:婚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彩礼买的究竟是幸福,还是对女性的物化?这场闹剧要从两个年轻人的相识说起。通过婚介所牵线,相处短短四个月就火速订婚,男方掏出10万彩礼和一枚金戒指,双方白纸黑字签下协议。谁曾想,订婚宴的喜气还没散尽,第二天就闹出强奸丑闻。
双方签署订婚收彩礼协议
最让人心寒的是女方父母的态度。知道女儿被欺负后,他们第一反应不是为女儿讨公道,而是急着要把女儿"处理"给施暴者。这种"破鞋理论"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阴魂不散——仿佛女性一旦失贞就贬值,必须赶紧打折出售。他们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这种"赔本促销"式的操作,活脱脱是把女儿当成了折价商品。
订婚宴
网上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这是"骗婚新套路",指责女方收了彩礼就翻脸;也有人认为,就算给了金山银山,也不能买断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法律专家说得很明白:订婚不是性许可,结婚证也不是强奸执照。就像著名法学教授罗翔说的,性同意权永远在每个人自己手里,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强迫。
有意思的是,在山西某些地方还真有"给了彩礼就能睡"的潜规则。但这种所谓的"风俗",说穿了就是把女性当成可以用钱买的商品。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付了彩礼就能对女方为所欲为?那跟买卖人口有什么区别?
这场闹剧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我们社会最荒诞的角落。一边是明码标价的婚姻市场,一边是日益觉醒的女性意识;一边是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一边是白纸黑字的现代法律。当18.8万彩礼遇上"不同意就是强奸"的法律条文,撞出的火花足以烧醒所有装睡的人。
说到底,婚姻不该是场交易,彩礼更不是买春钱。如果连最基本的"未经同意不能碰"都要争论,那我们跟原始社会有什么区别?值得欣慰的是,法院最终认定强奸罪成立,这判决不仅给了受害人公道,更给所有物化女性的人一记响亮耳光。
《初步举证》截图
在这个彩礼与婚恋焦虑泛滥的年代,或许我们都该记住:真正的婚姻始于两情相悦,而不是一纸契约;幸福的基础是相互尊重,而不是金钱交易。毕竟,用钱买来的不是爱情,而是长期的痛苦。当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打架时,该淘汰的从来都是那些践踏人性的陋习。
这件事情也可能使婚姻发生变革,就没有婚姻法什么事了,男女双方已开始就要以合同为准,阐明自己权利和义务,谁违反合同某一项条款是赔钱还是上法庭。这样双方利益都能保证。没有婚姻关系孩子属于私生子有继承遗产权没有养老义务,这一条对孩子有用,以后多学习合同法对每个人都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