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
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
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是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
部分档位对应的比例上调5%
最高比例提升至50%
二是提高投资创业
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
三是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
—01—
险企权益类资产比例
相关规定逐步调整
近三十年来
监管对于险企资金入市
从禁止到允许间接入市
再到可以直接入市
投资比例上限也从一刀切
逐步完善为分档制
最高投资比例上限也逐步提升
①
禁止→可间接入市
1995颁布的《保险法》
严格限制保险公司资金的运用
只同意用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
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直到1999年才允许保险公司
通过二级市场间接入市
②
允许入市→上限10%
2004年原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文
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
比例不超过资产规模的5%
2007年上限提升至10%
③
上限10%→20%
2010年原保监会发布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
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④
上限20%→30%
2014年原保监会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
并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
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将险企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调整为30%
⑤
分档设置,上限最高45%
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通知
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
根据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打破从前“一刀切”的模式
改为根据偿付能力分八档
设定不同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
若上季末险企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高于350%
则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投资
最高比例可达45%
赋予了偿付能力强的险企
更大的投资自主权
⑥
简化分档,上限最高50%
此次发布的通知
将原来的八档简化为五档
将部分档位对应的比例上调5%
若上季末险企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高于350%
则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投资
最高比例可达50%

—02—
或将带来万亿资金入市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公布的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表
截至2024年四季度末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33万亿
其中财险公司2.2万亿
人身险公司29.95万亿
2024年保险资金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配置比例不到20%
仍有很充足的配置空间

根据已经披露偿报的158家险企
2024年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超过350%的共有40家
250%-350%的共33家
150%-250%的共74家
100%-150%的共11家

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
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保险资金投资股票
和权益类基金的金额
已经超过了4.4万亿元
根据行业内测算
若此次新规后
险企用足权益资产比例上限
可以带入上万亿增量入市资金
《通知》下发后
人保、国寿、太保、平安
太平、阳光、中再资产、新华纷纷表态
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将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力度
—03—
加大对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
放宽税延养老比例要求
《通知》还提出
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
即明确要求保险公司
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
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引导保险资金加大
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
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
同时,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
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
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
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