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网上看到山西大同鼓楼东街的商户被强制彻夜开灯的新闻时,我第一反应是:这操作也太离谱了吧!然后我就忍不住开始琢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2月3日晚上11点,山西大同鼓楼东街的商户岳先生接到了古城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那头,工作人员的语气那叫一个强硬,直接质问岳先生为啥没按要求把灯打开。原来,为了提升春节期间游客的体验感,当地要求所有商户从腊月二十六到正月十五期间,店铺的灯必须24小时开着。岳先生一听,这不合理的嘛,自己店铺又不是24小时营业,为啥要白白浪费电呢?于是,他便跟工作人员理论了起来。结果呢,工作人员直接威胁说,要是岳先生不配合,他们就带着执法人员撬门进去开灯。这事儿要是搁在平时,估计很多人都会觉得这不过是吓唬吓唬人,可谁成想,岳先生还没反应过来,不到10分钟,他店铺的门就被撬开了,执法人员还进去把灯全打开了,最后还换了锁,没给岳先生留钥匙。这下好了,第二天岳先生就因为没钥匙进不了店,无法正常营业了。这事儿一曝光,山西大同公安的官方账号瞬间就被愤怒的网友们“攻陷”了,评论区里各种吐槽声一片。
说实话,看到这儿,我第一反应是觉得这事儿太荒唐了。这不就是典型的“一刀切”管理嘛!为了所谓的“游客体验”,就无视商户的合法权益,强行要求彻夜开灯,甚至还动用执法人员撬门开锁,这哪是依法行政啊,分明就是“胡来”嘛!这种做法,不仅让商户遭受了经济损失,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执法形象。说实话,要是我遇到这种情况,估计得气得跳脚,这不就是把自己的店铺当成了“公物”嘛!商户们辛辛苦苦经营店铺,为的就是能有个稳定的收入,可现在倒好,为了满足所谓的“游客体验”,就得白白浪费电,还得面临店铺被强行撬开的风险,这换谁心里能平衡啊!
再看看网友们对这件事的看法,那可真是五花八门。有的网友调侃说:“大同这是要打造‘不夜城’啊,电费是不是国家包了?”还有网友说:“这种做法太霸道了,完全不考虑商户的感受,这不是依法行政,这是‘任性’行政!”更有网友调侃道:“以后要是有人强行撬开我家门,是不是也可以找110帮忙啊?”这些评论虽然听起来有些调侃的意味,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大家对这种不合理做法的不满和质疑。说实话,这些网友的看法我挺能理解的,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的权益被随意侵犯,尤其是在这种毫无道理的情况下。
但是,当我在想这件事的时候,突然就冒出一个挺有意思的观点:这事儿其实也反映出我们社会管理中的一种“惯性思维”。说实话,这种“惯性思维”在我们生活中还挺常见的。很多时候,管理者为了达到某个目标,就会想当然地采取一些措施,而完全不顾及这些措施是否合理、是否会对他人造成影响。就像这次大同的“亮灯”事件,管理者可能觉得只要店铺都亮起来,游客就能有更好的体验,却没想过商户的感受,也没考虑到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这种“惯性思维”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缺乏一种真正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说实话,管理者要是能多站在商户的角度想想,多考虑一下他们的实际困难,说不定就能找到更合理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搞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不管什么思维,砸锁入室那就是已经犯法了,这个比较严重
强闯民宅!这是犯罪!必需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出来解读一下该判什么罪名
絮絮叨叨讲了那么多,我想知道这个所谓的执法者是哪个单位,哪个人,执的是哪门子法?
TMD居然是执法人员[吃瓜],这他MD是执的哪的法?
按照法律程序怎么办?按照临时管理规定该怎么办?有这方面的知识可以探讨一下[点赞]
补贴点电费商户都会配合,哪怕少一点都不会说什么,一毛不拔还那么强势,就算不在乎这点电费的心理也不舒服,谁鸟你
[打脸]这些法盲怎么会在执法队伍中的呢?
查一下有没有黄金被拿走
建设法治社会,就请先用法律惩办这些人开始。
游客看着亮灯,却又没有人经营,人家不是24小时营业。会不会更糟心?
不管是物业还是城管,这种操作,已经不是合法不合法的事了,而是一般普通人都不会有的思维逻辑了。这已经是无法无天了!!!
这些人应该抓起来判刑……
入室盗窃。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私自撬锁进入室内,致使所有权人损失(自有电力亦属于个人财产。) 入室抢劫,在所有权人明确拒绝后,仍强行入内,完成所有权人损失的。
网友看法不一,一半支持商户,一半骂管理人员
这样的大同,不去也罢。
执法者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啊!
要是免全年电费,别说开灯,我满墙满天花板都装上灯。
也不知道商户上个月的营业款是否还在不[呲牙笑][呲牙笑]
没有授权的所谓“执法”都不应该称为执法,就是犯法,公安机关应该追究其违法责任应该
非蠢即坏
砸锁入室,警察不抓人吗?
知法犯法!
体验是城市的管理,路灯,彩灯门楼灯都可以常亮,唯独店铺里亮灯,店里没人必须断电断气,万一电路故障失火了,谁包赔商户?这种风险是很大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报警,这成啥了,无法无天了。报警。
来广东吧,不会有这种事
反正这个地方我是不会去的了,这样的做法太霸道了,安全感不会好到那里去的[抠鼻]
入室抢劫,多少量刑
这就是强盗地方 坐看开除公职吗[呲牙笑]
刑事案件
这样都不拘留吗?!
没上告吗,店铺丢失了几十万的货物
这难道不是私闯民宅,毁坏私人财产
直接到正规的派出所报警吧,把这帮人整到被告席位上,不接受调解,因为这事一但公开,这老板估计在当地也无法继续做生意了[点赞][点赞][点赞]
公诉:对违法犯罪分子必须严惩[好生气][好生气]
明目张胆的入室盗窃,这地方经商环境比东三省还差。
本来打算明年春节去大同旅游的,但一想到半夜住在宾馆里,管理处工作人员破门而入要求统一时间尿尿,而且尿的幅度、力度一致,就再也不敢想了
还有王法吗…?[笑着哭]没有。老子就是王法。
刑责!
来沿海发展吧
全国人民,不,是山西人民等待警察叔叔给个回答!
首先,不是特殊任务保证的话你没有权力要求商户彻夜开灯。第二,即便是特殊任务,让人家私人店铺非营业时间开灯是要给补贴的。第三,商户不同意,你不能强制破门
你有24的要求 政府给点补贴 也不至于这样
这根本不是什么一刀切,就是违法犯罪,普通人砸锁入室怎么判,执法者知法犯法,这真是奇葩了
大同工作人员震撼了全国人民。
不要搞乱概念这可是刑事犯罪
在明显是入室盗窃啊,而且还是团伙作案,偷窃户主的电费和门锁,罪大恶极,必须从严从重处理。
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好事不干一点
要怨就怨去大同旅游的人,不去大同不就没这事了
这是什么道理?我白读书了,真不懂。这就是烂仔行为么
最主要的还是看当初招商合同怎么签 如果签的是必须彻夜开灯,来了却不开,劝告又无用,赶也赶不走,你是管理方你怎么办,毕竟景区气氛要一起营造的,还有一些上档次的大商场,招商合同也要求春节必须开门营业,做不到可以不来
执法违法,罪加一等,必须追究。
乌烟瘴气的
不用想,最后肯定又是临时工干的[抠鼻]
现在只想知道撬锁入室如何定性
本来还想去大同玩儿呢,可不敢了
尽搞假名堂[笑着哭]
游客表示不背这个锅[流鼻涕]
最后结果呢?没人担责吗?
要是引起火灾,赔钱吗
北方营商环境!糟糕!
抓人判刑就完事了
不是撬门的问题,这涉及到滥用职权。要查!
一帮无耻之徒,还好我早已看穿
山西人的骄傲!奇葩的山西,漆黑的山西煤炭[点赞]
这家店最多一年估计关门换老板
任重道远啊
盗窃罪?
我就想看看处理结果[得瑟][得瑟][得瑟]
这已经是违法犯罪了吧?
24小时开灯不是商铺经营合理模式,典型的干扰营商环境的行为,不违法但违纪;破坏锁具强入店铺开灯不仅违纪而且违法。
不敢去[笑着哭]
入室盗窃
有监控,戴头套就可以零元购。
细思极恐!
这会律师不出来说两句了?
报警呗!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了,看看官方怎么说😓
“叫嚣忽东西,挥突忽南北”,不用梦,回到唐朝。
这她妈是入室盗窃
就这样,晚上24小时开灯,店里在没人,消防方面就没啥要求吗!
向纪委监委举报,典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严肃处理。
这难道不报警吗?这些就是强盗行为啊!![好生气]
游客还来么?不来鼓楼区,多少人倒闭。不是两把锁的事,直接闹黄一片
报警,盗窃罪。
要求开灯没毛病,前提是电费谁要求开的,谁来出就行了。有时群众是需要引导,城市是需要管理,但是额外的成本就需要管理方来出了。
从严治党,从严治警,静待后续
人才辈出阿卡姆,民风淳朴大同市
入侵他人住宅罪?
这不怕火灾吗
生活已经很苦
必须严惩!!![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必须严查严办严惩不贷
这不是执法人员而是违法人员
看看有没有丢了贵重物品
这要是在阿梅莉卡它们都被店主打成筛子[笑着哭]
律师可以出来普法,这个是不是违法犯罪行为?
执法犯法??😃😃
商户既然选择在景区内开店,那景区内的规则就应该清楚。强行开门绝对错误。但是商家既然选择在景区营业,就要为了景区做出一点社会责任,这是互相的。人家别的商户都能为了大同景区给游客更好的体验作出贡献。唯独这一家商户这样也不合适吧。
怎么到这就成24小时开灯了?是晚上开夜景灯。你既然租店经营,是否应该是配合街道办?而且也没有说电费由店铺负担。网络上一边倒的骂,正常吗?